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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8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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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QG203 于 2014-3-3 16:12 编辑
还漏掉了国家标准GB50337-2003<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第4.1.1条规定"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选址应满足城市环境保护和城市景观要求,并减少其运行时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对城市的影响;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及二次转运站宜位于城市规划建成区夏季风最小频率风向的上侧及城市水系的下游,并符合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上海地区夏季风最大频率的是东南风,东北风其次;不应该建在我们小区的上风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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