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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反对建垃圾中转站(技术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420号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 47-2006)垃圾站中转站的选址不得选在学校、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




  并且公告中对污染有要求,所以新洁电子建议你可以根据你们饮用水的安全问题提出质疑,咨询相关部门或拨打市长电话请求解决!



附公告中建址部分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420号



现批准《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47-2006,自2006年8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6年3月26日



1 总则


1.0.1为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以下简称“转运站”)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转运站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转运站的规划、设计和施工、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选址与规模


2.1选址


2.1.1转运站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要求。


2综合考虑服务区域、转运能力、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套条件等因素的影响。


3设在交通便利,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方。


4满足供水、供电、污水排放的要求。


2.1.2转运站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1立交桥或平交路口旁。


2大型商场、影剧院出人口等繁华地段。若必须选址于此类地段时,应对转运站进出通道的结构与形式进行优化或完善。


3邻近学校、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


2.1.3在运距较远,且具备铁路运输或水路运输条件时,宜设置铁路或水路运输转运站(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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