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xuniy_84 于 2012-9-6 23:05 编辑
业主们
可喜的看到三期的环境虽然有待提高的地方, 但是凭良心说一步一步都在进步, 物业的努力和大家的维护功不可没.
遗憾的是我们看到小区内的经营场所没有减少, 反而增加了. 最近61号又多了个超市. 我想问问大家希望生活在一个鸟语花香的社区, 还是到处商贾云集的市场?
查询了一下法规, 试问在三期开超市的商户有没有经营许可证, 有无在工商部门登记? 有没有取得相关业主的同意?
倡议大家购物去正规超市(能够出具发票的商户), 这样出现争议, 甚至食品安全问题可以投诉有门.
小区门口有华联, 嘉怡路上有一系列的超市, 菜市场; 曹安公路有沃尔玛,大润发, 易买的.
物权法
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