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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奇仕的“蝴蝶效应” 一批无关品牌产品主动下架避风头

杭州消费者姚女士的宝宝今年1岁,据她说在连续吃了三个月的金奇仕产品后,居然出现了因严重缺钙导致的肋骨外翻,也就是俗称的佝偻病。“金奇仕”董事总经理田伟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承:“金奇仕公司旗下所有的产品都是食品,不是药品。只能补钙,不能治病”。
                记者在走访广州地区的药店和超市时,意外发现了一个奇异的现象,一批非金奇仕品牌的“儿童营养保健品”居然主动下架,撤回了昔日摆在显眼位置的展板。而这些产品,无一例外都是拿着“食品”批文的“婴幼儿营养食品”,甚至都不是健字批号的“保健品”……[详细]
            保健品功效被无限放大 营养补充剂变身“神药”                目前,卫生部受理的保健品功效审批共有27类,涉及免疫调节,抗衰老,调节血脂,改善骨质等诸多方面,同时,根据卫生部对“保健食品”的定义,保健食品系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为目的的食品。
                但在市场销售中,销售人员的推广中,虚假宣传,夸大疗效,声称具有“药品都没有的保健治疗作用”,混淆保健与治疗之间概念的做法, 比比皆是,近年来,人参、雪莲、鹿茸、熊胆等产品价格暴涨,与他们被神话的保健功能不无关系……[详细]
            保健品审核耗时难度大 企业走“捷径”                根据规定,一款保健品的上市,需要由申请人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产品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注册申请,经过资料申报、受理、实验、试制现场检查等多个步骤,正常情况下为100个工作日,且一旦发生任何需要补充资料,或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则审批期限顺延30天。
                相比之下,食品生产批文则只需县级以上食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国家质量监督局管理,难度自然大大减小,不少神通广大的营养保健品生产企业及营销公司都坦诚,“保健品的批文没下来,但食品的已经批了,先上车,后买票”……[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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