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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水污染纠纷向哪个部门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环保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包括海洋污染事故(非渔业)的调查处理等;水行政(水务)部门对水资源、喝道治理实施监督管理;国土资源部门对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渔政部门负责渔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海洋部门负责海洋工程、海洋倾废管理等的监督管理。发生水污染纠纷,市民可按上述分工向有关部门投诉。
听说你曾回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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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生大气污染纠纷向哪个部门投诉?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环保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中码头、堆场、露天仓库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管,已成立城管执法局的,由城管执法局承担具体执法工作;公安交通部门负责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和城市道路上物料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设部门负责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市政管理部门负责公路、桥梁等保洁作业的监督管理和道路与管线施工企业的行业管理;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物料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城市道路保洁作业的执法监督和行业管理(已建立城管执法局的,由城管执法局承担具体执法工作);绿化管理部门负责绿化和养护作业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已建立城管执法局的,由城管执法局承担具体执法工作);港口管理部门负责港区范围内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郊区道路上物料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发生大气污染纠纷,市民可按上述分工向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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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生噪声污染纠纷向哪个部门投诉?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环保部门对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包括工业固定源、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噪声,商业经营活动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设备、设施的噪声污染,建设施工噪声污染监管;公安部门对机动车辆不按规定使用声响装置,偶发性强烈噪声污染,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喇叭,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卫生场所娱乐JH使用音响器材,住宅楼竣工交付使用后进行室内装修等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港务监管部门对机动船舶不按规定使用声响装置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文化部门对文化经营许可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城管部门对未经批准从事夜间施工活动噪声污染进行查处;铁路主管部门对铁路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声响空调设备引起噪声污染纠纷实施监督管理;有关人民ZF对铁路机车运行噪声、民用航空器运行噪声的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因安装、使用的,可以要求物业服务单位予以调解,也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ZF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请调解。发生噪声污染行为,市民可按上述分工向有关部门投诉。
听说你曾回来过。
4.什么是绿色社区?
“绿色社区”是指具备一定的符合环保要求的软硬件设施,建立起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和公众参与机制的社区。硬件主要包括绿色建筑、社区绿化、垃圾分类、污水处理、节水、节能和新能源使用等设施。软件包括建立完善的社区环境管理体系和公民参与机制,开展环保教育,动员人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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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世界环境日
1972年6月5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并提出将每年的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同年10月,第2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接受了该建议。   
世界环境日,是联合国促进全球环境意识、提高ZF对环境问题的注意并采取行动的主要媒介之一。   
联合国系统和各国ZF每年都在6月5日的这一天开展各项活动来宣传与强调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重要性。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每年6月5日选择一个成员国举行“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发表《环境现状的年度报告书》及表彰“全球500佳”,并根据当年的世界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热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每年的“世界环境日”主题。   
世界环境日的意义在于提醒全世界注意地球状况和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危害。要求联合国系统和各国ZF在这一天开展各种活动来强调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重要性。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每年的年初公布当年的世界环境日主题,并在每年的世界环境日发表环境状况的年度报告书。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在这期间发布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中国从1985年6月5日开始举办纪念世界环境日的活动,以“青年人口,环境”为主题 。自此之后,每年的6月5日全国各地都要举办纪念活动。1993年北京被选为举办庆祝活动的城市,其主题是“打破贫穷与环境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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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世纪世界环境日主题
2000年:环境千年,行动起来(2000 The Environment Millennium - Time to Act)   
2001年:世间万物 生命之网(Connect with the World Wide Web of life)   
2002年:让地球充满生机(Give Earth a Chance)  
2003年:水----二十亿人生于它!二十亿人生命之所系!(Water - Two Billion People are Dying for It!)  
2004年:海洋存亡,匹夫有责(Wanted! Seas and Oceans——Dead or Alive? )   
2005年:营造绿色城市,呵护地球家园!(Green Cities---Plan for the Planet)   
中国主题:人人参与 创建绿色家园   
2006年:莫使旱地变为沙漠(Deserts and Desertification——Don't Desert Drylands!)   
中国主题:生态安全与环境友好型社会   
2007年:冰川消融,后果堪忧 (Melting Ice——a Hot Topic?)   
中国主题:污染减排与环境友好型社会   
2008年:促进低碳经济(Kick the Habit!Towards a Low Carbon Economy)   
中国主题:绿色奥运与环境友好型社会   
2009年:地球需要你:团结起来应对气候变化(Your Planet Needs You-UNite to Combat Climate Change)   
中国主题:减少污染——行动起来   
2010年:多样的物种,唯一的地球,共同的未来(Many Species. One Planet. One Future)
中国主题:低碳减排·绿色生活   
2011年:森林:大自然为您效劳(Forests:Nature at Your Service)   
中国主题: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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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1年上海市世界环境日活动
    2011年6月5日是第40个世界环境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定今年世界环境日主题为“森林:大自然为你效劳”,我国ZF确定今年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是:“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世界环境日期间,本市结合今年环境日主题,以倡导绿色生活理念及环保行为方式,普及环保科学知识为主线,市区联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
    6月3日,由中华环保世纪行(上海)组委会、上海市环保局以及闸北区人民ZF联合举办的本市“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在闸北大宁灵石公园举行。活动通过领导讲话、颁奖和文艺表演等形式,融合时尚元素,倡导公众实践环保生活方式,享受绿色生活。整个广场活动贴近生活,具有观赏性和艺术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延照、副市长沈骏及有关部门领导到会与来自本市环保系统的代表以及社区代表、媒体代表共同庆祝第40个世界环境日。
    会上对今年评选的“市级绿色社区”、“2010年中华环保世纪行好新闻”获奖者进行表彰。今年有23家社区通过评选获得“市级绿色社区”的称号,分别为黄浦区的福海小区、新昌小区,徐汇区的武康社区、鑫国家园,长宁区的纺大一村、龙柏花苑,静安区的壹街区、华山小区,普陀区的沙田新苑、星风花苑,闸北区的绿色丽园小区、广盛苑小区,虹口区的景明花园,杨浦区的鞍山四村第3小区,闵行区的春申花园、沪江小区,嘉定区的德华社区、嘉泰花园,浦东新区的彩虹园、海上国际花园、香榭丽花园,金山区的玲桂花苑,青浦区的大豪公寓。目前,本市已有41家小区先后获得了“市级绿色社区”的称号。
    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场还设置了展示区和互动区域,宣传环保十一五成就、十二五规划、空气质量预报、沙尘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消耗臭氧层物质(ODS)、辐射、垃圾分类收集等科普知识,现场展示废弃物制成艺术品,邀请市民参与环保知识竞猜与环保金点子征集等环保互动活动。活动还专门设立了环保咨询专区,接受市民现场咨询。
    主题活动日当天,还安排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集中采访活动,邀请媒体记者前往闸北区彭浦镇佳宁小区,采访小区垃圾分类收集宣传、实施情况,小区内安排了垃圾分类咨询、现场演示正确投放垃圾、废电池换鲜花和环保袋等环保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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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居民楼内生活服务设备产生噪声适用环境保护标准问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未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居民楼内的电梯、水泵和变压器等设备产生的环境噪声。处理因这类噪声问题引发的投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地方性法规、地方ZF规章;地方没有明确作出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告知投诉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都是根据《噪声法》制定和实施的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这两项标准都不适用于居民楼内为本楼居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而设置的设备(如电梯、水泵、变压器等设备)产生噪声的评价,《噪声法》也未规定这类噪声适用的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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