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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4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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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一嘉人 于 2011-5-4 09:32 编辑
本报讯(记者袁国礼)市城管局昨天通报,怀柔区怀泉河燃气有限公司涉嫌在燃气中添加二甲醚糊弄消费者。同时,在被通报责令改正期间,该燃气公司仍顶风作案擅自营业,被执法人员暗访发现。目前,该公司已被立案调查,其将被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若不是和平东街燃气爆炸事件东窗事发,有关部门才对燃气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结果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市政市容委燃气办对广泛存在的22家 长期掺假问题的燃气企业进行了通报。这22家企业中,一部分企业是燃气经营评比较低,另外一部分企业则是被查出在燃气中添加二甲醚,以假充真糊弄消费者,甚至是毒害消费者。其中,怀泉河燃气有限公司属于后者。按照通报要求,该公司必须马上停业进行整改。
5月2日上午,市城管局执法大队联合市市政市容委燃气办对这些问题企业进行暗访复查。暗访人员到达怀泉河燃气公司门口时发现,该公司门口停了4辆运输车,仍在正常营业。
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公司停止营业,并将4辆运输车暂扣。随后,暗访人员紧急通知怀柔区城管大队、市政市容委、安监局、质监局、消防局等相关部门,召开现场会,要求该公司将气罐中剩余的不符合标准的液化气进行处理,并由当地有关部门安排两名人员对该企业进行24小时盯守,防止其再次复工。
昨天,市城管局执法大队代理大队长贾树起表示,目前已对该公司立案调查。按规定,燃气企业违规后,可责令其改正,并罚款5000元到5万元,严重者将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鉴于该企业顶风作案,其将面临被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昨天,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除这家企业外,在为期一个月的燃气安全专项执法中,城管部门共抽查了852家餐馆、施工工地和其他商户。其中,立案调查2起,现场责令改正46起,宣传告知3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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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质液化气安全隐患极大
记者昨天获悉,该公司违规添加的二甲醚,又称甲醚,是一种化工业用的易燃有毒气体,与液化气混合后会产生有毒废弃物,过度吸入会使人头昏、恶心、胸闷。但由于二甲醚便宜,一些燃气企业为了牟利动起歪脑筋,开始在液化气中掺入二甲醚以降低成本。据测算,添加二甲醚后,一吨可降低1000元左右的成本。
更重要的是,在使用过程中,二甲醚会腐蚀和损害橡胶制品,损害燃气设备的橡胶导管,安全隐患极大。国家曾下发文件,明令禁止添加二甲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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