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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6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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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早点-新上海人]马路菜场难收场
(2008-11-26)
联合早报
● 何惜薇
近日,申城大小媒体纷纷报道当地菜市场“怪事连连”,摊贩放着设于标准菜市场内的摊位不用,都拎着装满菜果等产品的菜篮,到附近的小马路摆摊去了。
原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批批无证摊贩已驻扎于一条条的小马路,以菜市场产品价格近半的低价抢生意。“正规军”一年得缴约2万人民币的摊位租金,自然得把较高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这么一来,消费者便趋向光顾价格较低的马路菜场,而“正规军”在产品无人问津的情况下,也只好从菜市场“出走”,以减少损失。
从2005年起,上海就开始大规模建造标准菜场,至今,这类菜场已有大约900个。尽管如此,马路菜场并没因此不见踪影,马路旁乱设摊位的现象,在标准菜场周边更是显而易见。只见一条条几百公尺长、十几公尺宽道路的两侧,经常摆满了各种摊位,包括蔬果、家禽和水产。
申城为迎来2010年的世博会,正在强调整治种种乱象,这方面的媒体报道也就相应增加了。有趣的是,当地媒体一曝光特定马路被无证摊贩堵塞,导致人车混行、脏乱不堪的事件后,流动摊贩就会集体撤到附近的另一条马路去,重新搬演同样的“桥段”。
申城媒体为此采访相关单位和负责人,得到的一个结论是:出现马路菜场是因为标准菜场的配套建设未能跟上,这样的情况在新建的住宅区更为突出。
诚然,缺少合适的硬体来容纳小贩,他们会依然驻扎马路边。可是,有关当局也不能一厢情愿地认为,有供必有求,只要完善标准菜市场的建设,摊贩和消费者就会蜂拥而至,许多正规军沦为非法马路摊贩的例子就印证了这点。
消费者“取”马路摊贩“舍”标准菜场摊贩,关键就是前者的东西比较便宜。换言之,要取缔马路菜场现象,标准菜场内的产品价格必须与马路旁的相近,其品质和卫生情况等也要更好,标准菜场最好还能提供所谓的“增值”服务。例如,申城就有标准菜场如超级市场般提供结算单,列明购买的物品、重量和价格等,让消费者一旦发现缺斤短两或以次充好等问题,就可凭单据投诉摊贩。
可是,要价格便宜和提供“增值”服务,就得降低摊位租金并增加营运成本,那当中的责任由谁负责、该由谁来买单呢?
申城媒体的报道还披露了一个让马路菜场“理直气壮”摆摊的原因:部分负责管理区镇或街道的“政府人”向无证小贩收取了“保洁费”,以补贴相关市容协管人员和清洁人员。
上海电视新闻向某副镇长提出这么做相等于“管理者收被管理者的钱”时,受访者竟说:“不是说管理者不管理者(的问题),这是两种身份, 就是说(相关人员)在疏导(无证小贩)的时候是管理者的身份,但是在保洁的时候,是一种服务者的身份。”
这段视频出街后,申城市民无不议论纷纷:一只手阻止人家摆摊,另一只手却为整治的对象提供服务,做法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再说,劝阻摊贩在马路菜场设摊的主要“政府人”是城管执法队员,但他们并没有逮捕人的权利,顶多只能把无证小贩赶离特定马路,治标不治本。笔者就曾目睹一名城管人员要求在繁忙商业大街上摆卖商品的小贩,到比较隐秘的小巷继续做生意。
要治理马路菜场问题,非得集合“跨部门”力量不可,除了城管,恐怕还得网罗警察(包括交通警察)、环境卫生管理处和食品监管处等等。
在以全新市容示人之前,许多城市都会经历难以清除某些顽疾的“阵痛”。吊诡的是,当城市一尘不染、街道市容井然有序时,人们又会开始怀念过去乱中有序的情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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