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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光大出台房贷优惠细则

来源北京商报发布时间2008年10月31日 09:17作者崔吕萍



商报讯(记者 崔吕萍)犹抱琵琶半遮面!继央行决定本月27日正式实施房贷优惠政策后,有消息称,光大银行于昨日出台房贷优惠细则,这也是农业银行于29日公布优惠细则后,第二家出台细则的银行。但直至记者截稿时,光大银行总行尚未在其网站公布细则全文。

  本报记者29日从农行获悉,该行房贷新规定规定,借款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即使是首次购房,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5%。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需求,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低执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0.7倍。

  另据了解,农行还重点明确了新政出台前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调整政策。具体有两种方式,一是自动调整,即对初始贷款发放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原执行利率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0.85倍的贷款,原则上无需借款人申请,贷款利率自明年1月1日起统一下调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0.7倍。

  相比之下,光大银行可优惠的对象范围更扩大,但优惠利率空间不大。对于2008年11月27日以前发放的房贷且未偿还部分,借款人于今年12月15日之前可递交书面申请。如果存量房贷执行的是基准利率或者利率的0.85倍,符合相应条件可以执行基准利率的0.82倍。所有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调整后利率均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而对于二套房,光大银行还规定,如果买二套房,也就是此前在银行有1笔未结清房贷,如符合条件,首付比例为20%、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降18%。如果买的是第三套房,首付款比例将提高到30%、利率不享受优惠。对首套和二套住房、三套住房的界定以家庭为单位。但光大银行没有对符合条件做出更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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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就可以说下个月能拿房子了,哈哈。
听说你曾回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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