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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3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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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登记能否制约野蛮装修?
SMG.cn [ 2008年07月29日 ]
如今,装修时乱砸承重墙等情况时有发生,但是对这种行为却缺乏有效的法律制约。上个月,市人大公布《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向市民征求意见。修订草案将损坏承重墙结构的行为纳入限制登记的范围,这意味着,如果破坏承重墙,将被剥夺买卖交易的资格。那么,这一规定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呢?
王先生家住浦东新区昌里路。去年,邻居翟女士擅自把开在外墙上窗户改成了门,并将一楼另一户住户违章搭建的房屋楼顶,用铁栅栏围起,当成了自家的阳台。王先生觉得,这样做破坏了房屋的承重结构,影响到他人的居住安全。
(市民 王惠新:你买下的是你的房子 外面的空间你是没有买下来的 你为了自己增加十几个平方 和底楼达成协议 于情于理都是不行的)
虽然,当地有关部门接到举报来执法,但翟女士也只是用木板把砸掉的外墙挡上,阳台还是照样用,铁栅栏也没拆。最近,市人大公布了《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并征求市民意见。条例草案提出,破坏承重墙等承重结构的,将被限制登记,王先生对此特别赞同。
(市民 王惠新:违章的成本高了 你不能交易就要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就要违法成本高了 )
在今天下午,市人大召开的条例草案听证会上,不少与会的代表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
(听证陈述人 赵磊 我们上门处理的时候就遇到这些问题,当我们进门鉴定责任的时候,我们的公安部门,执法大队,也包括物业公司,发现这道门无法逾越,造成的问题是无法执行)
(听证陈述人 马永健 违法成本较低,由于执法缺乏力度和保护,违禁多而处罚少,导致许多业主存在侥幸心理)
(市房地局副局长 庞元 违法行为发生容易处置难,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安全隐患无法及时消除。如无有效制约措施,必将导致破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行为蔓延)
房地部门表示,2003年以来,上海有上千起破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违法案例,包括破坏承重墙、违章搭建、破门开店等各种问题。对于上述行为,如果能在房屋转让时给予限制,将能有效产生遏止效应。许多与会代表表示,发生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违法行为,暂缓其在房产登记交易部门的受理或中止审核转让等措施,是完善法律的有效之举,应予支持。同时应明确具体的执法部门,避免多头执法;明确实施的时间限制,以及恢复结构后的操作细则等。
(听证陈述人 陆可德 建议区一级的人民法院设立简易法庭,快速低成本的去处理这些问题,更有权威性)
(听证陈述人 姜竑 书面报告本小区的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或违章搭建信息,和前期处理情况,在配套文件中规定为物业公司或业委会的法定义务)
不过,也有一些与会代表提出,现在条例草案将限制措施放在房屋买卖的环节,显然滞后。理应采取更为主动、有效的措施,在第一时间制止破坏房屋结构等违法行为。
(听证陈述人 郝大海 现在条例修改造成的结果就是,矛盾越积越大,积累到房子转让了再去管理,这时候增加了利益相关第三人,就是买房子的人,造成执法成本的增加)
(听证陈述人 陈纪凤 承重墙一旦破坏以后,随便怎样恢复都无法达到原来的水平,就是说如果发现这种行为要在第一时间就及时制止,而不是等到10年20年人家要转让以后,以公共利益来处理这些事)
有关人士还希望,这项法案是给违法行为加一道紧箍咒,而不能成为某些部门推卸管理职责的挡箭牌。
破坏房屋结构等违法行为,是应该在萌芽状态遏制,还是关口移后到房屋交易时制止?这些问题还需要仔细研究和推敲。不管怎样,这个修订条例草案顺应了民心民意,而征求民意、集中民智,更折射出了上海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进程。好,感谢收看新闻透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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