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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车用液化气4.7元/升 将补偿出租司机

沪车用液化气4.7元/升 将补偿出租司机

日期:2008-06-15 作者: 来源: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余梦  

    为缓解当前企业经营困难,保证上海车用液化气供应,上海有关部门经研究,自6月15日起适当调整车用液化气零售价格,供出租车和助动车用液化气最高零售价格由现行每升3.60元和4.20元统一调整为每升4.70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国际市场原油和液化气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而上海车用液化气全部依赖进口,加气企业经营困难、加气难的矛盾日益突出。车用液化气价格调整后,在出租车运价暂未调整之前,对因气价调整增加的用气出租车(单燃料)运营成本,将由财政和企业共同对用气出租车(单燃料)驾驶员予以适当补贴,以确保出租车驾驶员基本收入不受调价影响。

  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液化气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价格政策,积极组织货源,确保市场供应。上海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车用液化气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不执行上海规定价格政策,以及造谣惑众、搭车涨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切实维护车用液化气市场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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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涨价类 都赶上汽油的价格了
小日本,别想让我原谅你。安倍啊,想让我们年轻一代忘记你们的罪孽,把日本还给我们就行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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