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发表于 2008-6-2 09:49
| 只看该作者
上海阿姨450万住房义拍捐灾区 称不够可再贴钱
www.soufun.com 房地产门户-搜房网 2008年05月29日08:28 来源:新闻晨报 张谷微 陈抒怡 查看评论
拍卖行房产流拍可能性不大
上海拍卖行办公室主任陈建荣告诉记者,沈翠英捐拍个人住房的善举真的太出乎大家的意料。沪上“百家拍企大型赈灾义拍”原先预计筹得拍卖金额可能会在100万元左右,没有想到征集拍品的第一天就征到了价值估计为450万元的住房拍品。
市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朱建平告诉记者,两套房产是沈翠英的全部财产,而她毅然拿出了其中更好的一套参加义拍,一个普通市民,能有如此的善举,让人为之动容。
上海拍卖行总经理林一平介绍,“450万元”是拍卖行经过市场等多方考察后评估出来的价值。林一平十分有信心地表示,拍卖行的房产部正在对该套房产的各项手续进行核查,如果各项手续均没有问题,再加上社会上那么多有爱心的人,他相信该房产基本不存在流拍的可能。
律师说法捐赠须获所有产权人同意
东方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展介绍,沈翠英老人将其房产委托拍卖行进行义拍,只需房产的所有产权人同意处分该房产,签订了书面同意书即可,并不需要特别的公证。但是,王展认为,沈翠英的房产证上有其孙子、孙女的名字,他们也是房产的权利主体,房产拿来捐赠需要得到他们的同意。但其孙子、孙女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此需要他们的监护人来代为行使处分权。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的权益,除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市申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陶武平认为,虽然法律有这样的规定,但是他个人认为,如果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很富裕,同时被处分的未成年人的财产本身就是长辈所赋予的,在这两个前提下,陶律师觉得沈翠英捐赠房产一事仍然值得认同。
http://news.sh.soufun.com/2008-05-29/1788216_2.htm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