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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2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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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主题 关于体育设施的规划
咨询内容 · 请问在编制控详规划时法律法规对体育设施的规划有何规定?江桥地区的体育设施较少,能否结合外环生态专项绿地规划嘉定段,调整相关规划,在外环生态专项绿地规划中增加体育设施(足球场或篮球场等)?
处理意见 · 您好!
根据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DGJ08-55-2006),居住地区(20万人)需配置一处体育场馆(中心),居住区(5万人)需配置一处综合健身馆、游泳池(馆)、综合运动场,居住小区(2.5万人)需配置一处球场(健身点),街坊(0.4万人)需配置一处儿童游戏场、健身点、球场。根据目前上报市规划局的《嘉定区生态专项工程详细规划》,户外运动设施已落实到规划方案中。需要说明的是,外环绿带的主要定位是生态防护绿地,兼具景观观赏、体育休闲、防灾避难等功能,因足球场等设施占地面积较大,而外环绿带较为狭长,我们考虑将此类设施落实到江桥镇区内,或开放教育设施的运动场。感谢您对嘉定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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