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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4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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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誉为高房价杀手的物业税即将在北京由「空转」试点转为实际征收。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前日透露,北京已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征收物业税的申请,当前正在等待批覆,北京有望在6月份之前获批并向工业企业、写字楼等商业地产开征物业税。虽然物业税暂不向居民住宅收取,但已在民宅「空转」3年的物业税亦将随后开征,第二套以上或大户型住房则最有可能尝鲜。
不涉民宅 第二套或尝鲜
对于征收的标准,王纪平披露,当前物业税的税率尚未出台,但北京征收物业税很可能采用「从量定额」到「从价定率」的标准。即在开征初期,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年缴纳若干元,类似于物业费;条件成熟后再转为根据房屋评估值,按照届时的物业税税率征收。开征物业税不会增加纳税人的负担,因为政府会通过减免其他税收的方式进行弥补,如减免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使税负总额保持平衡。
征税依据 评估房产价值
据《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市先后在亦庄、东城、西城设立「空转」试点,统计房产项目数量。王纪平指出,征收物业税的关键是如何评估作为征税的依据的房产价值,并随着市场价值的变动不断修正估值。针对不同类型的房产项目,要对房地产的房龄、朝向、建筑成本、位置、附近公用设施等数据资料进行采集统计,为「实转」做好准备。
缺乏平台 判据易惹争议
王纪平说,即使对北京市居民住宅开征物业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也很有限。住宅物业税的征收同样会遵循「生活必需品不得征税」的原则。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不会受到物业税影响,相反,第二套以上或大户型住房则最有可能尝鲜。
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认为,向居民征收物业税条件尚不成熟。需要解决的问题有:尚不具备房屋、土地、税务、金融一体化信息网,很难判断房屋的真实情况;另外,物业税开征时的房地产价值是由税务部门来估值还是由社会中介组织来估值,也还有待确定。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应该由社会中介组织来评估,但国内房地产资产评估行业近年来刚刚兴起,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师的数量有限,能否应对复杂的物业税仍是未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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