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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9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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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今日早报3版报道披露了宁波同和医院用药“潜规则”一事,这在广大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不少读者打来电话谴责医院的“无良”行为,在一些网站的热门论坛,也有不少网友跟帖发表自己的看法,要求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对此进行处理,还有一些市民向记者报料在同和医院的类似看病经历。
记者昨天下午来到海曙区卫生局,一位副局长表示,目前他们无法对同和医院事件发表任何看法,因为“内部文件”是医疗事故牵出来的,而根据法律规定,目前该事故已进入诉讼阶段,行政部门必须中止介入,如果他们表态,有影响司法公正的嫌疑。
市民报料
同和医院看病经历
同和医院位于宁波最繁华的三江口附近,对面就是华联写字楼,里面不仅有宁波百货业的老大——银泰百货,更有数10家外贸公司。因为地处闹市区,又可以用医保卡看病,因此,不少在附近上班的白领,有点小病小痛都会选择到同和医院就近治疗。
昨天,本报报道在这幢高级写字楼里也引起不小震动。在7楼时代影院工作的盛小姐说,她的小孩因为游泳,耳朵有点轻微发炎,到同和医院看了一下,配了近100元的药,其中一瓶药就卖60多元,事后在零售药店看到,类似的药只要10多元。
丁小姐在网上看到了早报报道,她告诉记者,她老公前几天鼻塞、喉咙痛,在办公室里打喷嚏被同事“嫌弃”,就去同和医院看病。医生问了病情后,看了看扁桃体,也没量体温,也没做血常规检查,就开了两个大输液,算起来要近200元。“他打电话跟我说要挂盐水挂到晚上,我就觉得不对。问了我当医生的同学,她说头孢曲松纳和地塞米松,一般都用于中重度感冒的病人,特别是地塞米松,是激素,不好随便用的。他回家后,我花了10几元,给他买了一盒白加黑,吃了一天就好了。”
施女士在电话那头颇有点担忧地对记者说:“我今天早上陪女儿去同和看病。护士叫我填了一大张表格,都是问个人信息的。我以前去看病,从来没这样的,都叫我直接进医生房间,连病历卡都不用写。回家后我才知道早报写了他们的稿子。难怪变得这么仔细。但现在我有点担心,以前自己的病是怎么看的。”
上千网友跟帖
热议“潜规则”
在网上,本报报道也引发了大讨论。截至昨晚7时,搜狐等三大门户网站及人民网、新华网、QQ新闻、e早网等网站上纷纷转载本报报道,共有网友评论上千条。北京、上海、广州、昆明、石家庄等城市的网友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很多网友对该事件表示了自己的看法:“不敢相信”、“太可怕了,必须严惩不怠”、“医院如此规定令人很震惊,很愤怒”、“医院下指标叫医生高收费,医德何在”。
有网友希望“所有有这样表格的医生,都应该良心发现,用数码相机拍下来上传到网上”。
还有网友跟帖说“现在随便去哪个医院看个小病不要100多元啊?上来就下猛药”,还有网友调侃说“每次吃完药都不用吃饭的哇,好饱”。
在宁波本地的“天一论坛”里,一位杭州网友说:“医生考核直接与病人‘消费’挂钩,这样的规定,强烈呼吁监管部门一定要严查,杜绝这种规定,为病人着想,为看病成本着想。”
还有宁波网友说:“杨达出事那天我也在场,那个医院每天晚上在广播里说他们什么标准化治疗,我也去他们医院看过,感觉是骗人高手,还好我做过营销,一些手法太熟悉了,没那么容易上当。”
更多的网友呼吁,不管最后医疗鉴定结果如何,卫生主管部门应该先对同和医院用药“潜规则”进行处理,“如果放纵医院这种行为,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将永远无法缓解。医院小病大治,开重药、多开药,养成习惯后,最吃亏的还是老百姓。这是关系到所有人的民生问题,卫生主管部门必须拿出一个态度来。”
药监:
“直销药品”意在获取超额利润
记者昨天走访了有关部门。对于同和医院的“直销药品”,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政策法规处王处长表示,从来没听说这个词,可能是医院某种“内部规定”。他介绍说,医疗机构可以从医药经销企业采购药品,也可以直接从生产厂家采购,但这也不叫“直销药品”。
在看了同和医院的内部文件后,王处长推测说,“直销药品”里面肯定有猫腻,否则医院怎么可能规定对非医保病人必须使用“直销药品”,而医保人员尽量使用“直销药品”的乙类药。
在杨达的诊疗记录中,余医师开出的药品是医院内部文件中的“直销药品”,数量、金额都不小。
“医保药品的定价,都要经过核准,不可能开出高价。”在宁波一家公立医院工作的医生向记者解释说,“同和医院的做法就是通过要求医生使用‘直销药品’,来获取高额利润。”
区卫生局目前不方便发表意见
根据宁波市卫生局有关人士对“医院属地管理”的界定,记者又来到海曙区卫生局,在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指点下,记者找到了该局一位副局长。
在这位副局长的桌子上,记者看到本报昨天对此事的报道。这位副局长表示,他已经知道了同和医院的事,但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的解决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如果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中止介入,等司法机构做出判决后,才能再次参与处理。所以他现在不方便发表意见。
记者请他就同和医院几份内部文件发表看法,因为这不只适用于杨达,对所有去看病的患者而言都具有普遍性,同和医院的执照是海曙区卫生局颁发的。
对此,这位副局长表示,如果是公立医院,他们会立即去查处,但同和医院是民营医院,法律已有规定,他如果现在发表意见,会对法院审理带来影响。至于这几份文件是否违反有关政策法规,他表示海曙区卫生局没有设立这样一个政策法规部门,应该向宁波市卫生局咨询。
当记者告诉他昨天的报道中已经写明,宁波市卫生局检察室蒋主任表示“文件是很严重的违规行为,市卫生局已将此事交给海曙卫生局调处,市局将对此进行监督”的事实后。该副局长仍表示,他目前不方便发表意见,必须等司法程序结束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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