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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9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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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962121今起24小时受理 物业管理重大事件分四色示警
962121今起24小时受理 物业管理重大事件分四色示警
2006年8月9日
火灾水患、抢劫盗窃、断水断电、电梯困人……小区内遇到突发事件时,物业管理公司该承担哪些职责?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今天上午10时宣布,本市物业管理行业今起执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小区内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分为4个级别,其中,物业人员集体擅离岗位为一级重大事件,应在10分钟内直接上报市房地资源局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7月上旬,本报夏令热线接到居民反映,闸北区一住宅小区因地下电缆故障造成断电30多个小时,严重影响小区居民日常生活。物业管理企业与供电部门相互推诿,没有及时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以致事件难以在第一时间协调处置。对此,市房地资源局出台《上海市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和《上海市房地资源系统专项应急预案》,明确规定了房地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企业在应对这类事件时应负的职责。
物业管理重大事件指的是:本市物业
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因人为、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故,因物业管理不善,严重影响业主和使用人日常生活,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等。根据其严重程度,依次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级别,分别用红、橙、黄、蓝致4色示警。针对物业管理重大事件,市房地资源局建立了市、区县、物业管理企业、小区管理处4级应急预案,在事件发生后按职责分工迅速启动,将损失和社会影响降到最低。
今天起,市房地资源局还设立了全市统一的报告重大突发事件专线电话“962121”,24小时受理物业管理一级重大事件报告,各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企业也分别设立重大事件报告专线电话(见新民网www.xmnext.com),落实专人值班。
市房地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把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情况列入对区县房地局、物业管理企业和小区经理的工作考核内容,对未按规定报送、通报、公布有关突发事件信息,不服从管理部门统一应急指挥和处置以及未及时应急处置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将依法予以查处。
物业管理重大事件
红色一级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火灾、水患、爆炸及自然灾害等造成人员伤亡或房屋危险,物业人员集体擅离岗位等
橙色二级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整栋楼断水、断电、断气等事故,且在6小时内难以解决等
黄色三级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群发性财产被盗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等
蓝色四级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服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等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薛慧卿 皇甫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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