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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我们应该团结一致,共同和KFS斗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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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看来,我们三期还没入住,很多方面就缩水相当厉害。

离交房没多少时间了,不要再提什么法律,如果法律有用,我想深圳,北京,上海不会有那么多的业主去跟KFS斗争吧。。

目前绿化、垃圾房、变电站等诸多问题关系到我们三期每个业主的自身利益,我们业主不能再坐以待毙,必须得团结起来跟KFS斗争。
大家把精力放到讨论的重点上,内部相互攻击只会让KFS偷笑,当前的关键不是在网上吵~KFS没把你们分流,你们自己已经开始分流了~
原帖由 yeego 于 2008-10-28 13:09 发表
大家把精力放到讨论的重点上,内部相互攻击只会让KFS偷笑,当前的关键不是在网上吵~KFS没把你们分流,你们自己已经开始分流了~
弱弱的说一句
这里也有kfs的卧底
大家请小心
我在这里定一个调调


这里只准涉及和讨论合法的方法

任何违法的方法,请不要在此论坛上讨论

违者必究





另外,请各位的相互攻击到此为止
请把力气都集中到讨论关键问题上


本帖由于涉及到3期各位业主的更本利益,所以不到万不得以,不会封帖,请广大朋友放心
如发生争吵,相互攻击,或者违反互联网有关条例或者法律的话
将对肇事者单独处罚



本论坛由于已经采用审核制度
所以要注个新号也实数不易
请广大好事者三思后行

[ 本帖最后由 Edison_Y 于 2008-10-28 14:54 编辑 ]
众人拾柴火焰高。。
当初红军就是团结+执着才走完二万五千里长征的。
原帖由 carpqy 于 2008-10-27 21:24 发表
各位,如果有前面所说的合同上有地下一楼,实际上没有的话,应该是kfs违约吧,可以退房,赔钱的吧
还有,大家有没有学法律的朋友同学,可以咨询一下有关垃圾房\变电站的问题,是不是属于违约?我觉得我们还是用法律手段来解 ...
与KFS谈要有实质内容,没有实质可以让KFS服软的内容,只能遭到他们的无理和嘲笑,看了所有贴子对KFS的蛮横很生气,我有些想法抛砖引玉:
1、楼书上的标出位置及与楼房距离和地面计设铺设,与现状肯定不一,可以说KFS变更设计,应通知买受人,不通知属违约(高法院规定KFS的一切宣传资料和承诺均为合同附件,和合同同等效力)。
2、变电站设置一般来说KFS要按供电局意见选址设定,事先有可能不好确定(不知上海是否如此),但KFS一旦确定位置必须在售楼处、施工现场等地进行公告,不公告属违约。
3、合同上有地下一楼但现状没有,也应属变更设计范围,但如果说不影响、不损害业主实际利益,法院很难给予赔偿判决。
以上问题,如能争取到KFS赔偿,恐怕也局限在实际受影响的部份业主,至于一般小配电箱设置对KFS来讲是属正常的。我认为三期业主的注意力要放在KFS对小区配套设施所做的承诺及房屋施工质量上,这里的问题应该是我们所有业主最关心的,也是KFS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一但有凭据,维权是很容易的)。三期业主要团结一致,存小异,求大同。为争取一个美好家园努力。
 
原帖由 zx_sanjin 于 2008-10-27 21:17 发表
凭借“雅颂湾”之流的人物只能坏事,不能成事。
...
LZ貌似就是“雅颂湾”的小号吧(纯属个人猜测)
当然我们要辩证的看待问题,包括人

[ 本帖最后由 mwh127 于 2008-10-28 19:56 编辑 ]
哎,没办法的.提个建议:查一查,比如人肉搜索,KFS负责人的孩子们(第三代最好,越小越可爱!)在哪里上学?放学后可以请他们出去一起和他们大人的客户们,也就是我们联欢嘛!现在的孩子可是大人们的宝贝啊!大家一起......
哦!忘记提一下,今天有报道说,我们在苏丹被绑架的工人已有5人被害了!绑架啊.....可怜啊......很有可能是被用处决的方式杀掉的!利益冲突啊!
玩笑开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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