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在其它网站上看到的,看看对你们是否有启发:
上海,适龄儿童竟然不能入园!!!
我现在已经精疲力尽了,在这里来说出来,感慨一下
我家小孩今年下半年上幼儿园小班,4月份去地段幼儿园报名的时候,老师说我们没有划到地段内,不能作为地段生招生.我想可能是我们新房的房产证还没有出来的原因,但是当时也有人说拿着预售合同就可以的,我想很快我们的产证就下来了,估计就可以招生了.心里还是有些惴惴,所以就打电话去浦东社发局问,结果说我们没有被划到任何幼儿园,而且不管我们产证出不出来,都不会给我们幼儿园上,让我们去找开发商.我感觉问题比较严重,联系了几个妈妈去找开发商,结果就在开发商和浦东教育署之间踢皮球中度过了4月份.上业主论坛一看才知道,去年交房的中星集团的这两个小区都是同样的问题!!我是中国的公民,有上海市的户口,为什么不能接受公办教育?我们寄希望于政府,想着政府不论怎样也能解决孩子的上学问题吧?没想到在创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在我们几次去浦东**办**,去教育署要求解决问题,给教委写信的情况下,竟然把我们分到了东园幼儿园分部,从车站算起,要做四站地,下车后还要走十几分钟,而且还是今年8月份才能建好的幼儿园!!一个三岁的小孩,在高峰期间坐车,你们于心何忍呀!!而且就近的原则是不是你们定的?你们这不是自相矛盾吗?为什么不把我们分到走路只有5分钟的地段幼儿园?和我们同期交房的山水国际,距离地段幼儿园(金囡幼儿园)比我们要远,他们要2站路,而我们要5分钟,他们就给划地段了,我们却没有,这是为什么?现在我给社发局打电话都是无人接听,我简直无语了!!!政府部门,我是多么的信任你呀!!可是结果呢?
个人认为:不管孩子的户口是属于哪里的,只要是居住在幼儿园附近的,应该给予提供这样的便利,新上海人也为我们的城市作出了贡献。而不能以户口为由阻隔孩子入学。以前不是外地的学生需要交借读费的吗?
这是普陀区的招生意见书:
二、招生原则 1、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关于幼儿入园和编班的规定,方便家长,幼儿相对就近入园;托班每班人数20人、小班每班人数25人、中班每班人数30人、大班每班人数35人。
2、贯彻《幼儿园建设标准》和《普陀区贯彻落实〈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计划〉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普陀区教育局规定的计划招生数招生。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招生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2009年向社会公开的学前教育阶段招生信息主要有2009年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原则、招生对象、区各幼儿园招生范围等。相关招生信息将在普陀区教育网站上公布。
4、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为外来适龄幼儿入园入托提供便利”的要求,公办园(含转制)、民办园在满足本地段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按照上述1、2之规定,适当为外来适龄幼儿留有余地(优先考虑证件齐全的务工者)。
5、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办(含转制)幼儿园招生根据招生范围实行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区教育局按照适龄儿童统计数和报名情况统筹划分招生范围。
6、幼儿园在充分满足本区域幼儿入园需求的前提下,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仅限本区常住户口或居住在本地区幼儿。(优先考虑入托矛盾突出的地区)。
7、对于入托矛盾较突出的地区,原则上先是满足小班年龄段,再满足托班;托班先满足大年龄段,再满足小年龄段。
8、对于报名数超过幼儿园计划招生数时,原则上就近区域内统筹安排。
9、严格执行本市规范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禁止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严肃查处招生入园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10、全区统一时间设点招生,统筹兼顾,统一安排。
三、招生对象
1、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小班)、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的(托班)(仅限有条件招生的幼儿园)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儿童(父母和幼儿均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2、若发现致残、智障幼儿可请幼儿家长到普陀区特教康复中心——曹杨六村120号去登记报名,报名后经专家测试,视情况再安排到地段幼儿园随班就读或特教中心就读。
四、招生范围(见附件)
[ 本帖最后由 丫丫 于 2009-5-10 16:46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