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米醋 于 2009-6-7 16:37 编辑 对不起,不是这个意思.可能我没说清楚,造成你的误会.
我只是觉得前面六层的动迁房(这样讲应该妥当些吧,不指人只是指现象)应该与我们后面的隔开,因为动迁房的物业费与我们支付标准差距较大,所以应该分开管理.
红红樱桃 发表于 2009-6-4 11:33 你所指的动迁房据我所知只有少部分住户属于动迁(1F的住户基本属于本地动迁),大多数都是自己购买滴~~(至于买了然后出租的先扔一边......)
多层这里从一定角度上也可以分成三块,一块是94年的旧房子(最最最前面的那些),嘉城开发商接受后又重新弄了弄,然后又造了些房子,再然后又造了些房子,基本从房子的外观颜色上可以区分的出来
物业费除了高层和多层产生的差异,还有一定程度上受了房价的影响,嘉城的房价比最初开始售卖时已经翻了个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