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版]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反对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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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把这封反对意见书电子版本贴出来给大家,可以发邮件,或打印出挂号信,若有错误及不详之处,大伙们可以自行修改完善。
关于嘉定区生活垃圾运转站布局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公示04号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反对意见书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您好,我们是居住在嘉城地区的居民。惊闻1月10日贵局在网上公示嘉定区04号生活垃圾转运站将建造在嘉城的东面。作为嘉城居民,我们对此规划表示强烈反对强烈KY和极度不满,对贵局欠佳的专业素养和公仆意识深表遗憾!
嘉定区生活垃圾运转站4号站将建造在紧邻嘉城新航域的东面(A20外环线环线,建新路以西、陇南路以南、新搓浦河以东、恒嘉花园以北)的位置,与嘉城社区新航域、香馥湾仅有一河之距,恒嘉花园仅有一墙之隔!嘉城全盘占地1320亩,整盘建筑面积达100万平方米。目前住宅分四期,包括幸福港、新航域、雅颂湾等七个楼盘。小区内有一所幼儿园,另外根据江桥镇规划2014年还将在离公示点800米处建造华江幼儿园。目前公示区域东面500米有真新新村,南面500米有安国医院,西面100米是大型住宅区新航域及香馥湾,及大型的影城、商场、餐饮店等群众聚集场所。
1.嘉城小区居民目前出行已经非常困难。无轨道交通,南边的曹安公路常年堵车,北边这条桃浦路/陇南路无公共交通。我们每天花在路上的时间超过二,三个小时。陇南路段目前早晚高峰已经非常拥堵,如果建造新的垃圾转运站,将加剧小区居民的出行困难。
2.目前,离嘉城小区仅一公里左右的地区,已经有江桥垃圾焚烧厂,陇南路以北经常有人焚烧垃圾。我们居民已经饱受各种污染困扰。我们很多日子里,窗户也不敢打开。空气中,经常弥漫各种气味。如果增建垃圾转运站,我们生活的空间将进一步恶化。
3.我们自搬来嘉城小区,没有看到江桥镇/嘉定区为我们做任何惠民工程。看到上海其他地区有美丽的公园,居民健身场所,请你们各位官员到嘉城来看看。
除了我们小区自己的设施,你们有为我们做过什么?如今,却生硬地将一个垃圾转运站安插在与小区一河之隔的地方。
根据建设部发布的编号为CJJ27-2005的《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行业标准,及2006年3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布的编号为CJJ 47—2006的《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行业标准,此处垃圾中转站有以下违规之处:
1. CJJ 47—2006第2.2.1条规定:垃圾转运站不宜设在群众日常生活聚焦场所,不应在临近学校、饭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建造垃圾运转站。而现周围有众多楼盘,如建造,必将对周围地区的居民健康带来严重危害。
所以在此位置设置垃圾站是选址严重错误。
2. CJJ27-2005第4.2.3条规定:规范明确规定了生活垃圾转运站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大型I类垃圾中转站与相邻建筑的间隔为大于等于50米;大型Ⅱ类垃圾中转站为大于等于30米;而此中转站离附近最近的居民楼恒嘉花园仅一墙之隔,离新航域99号楼仅一河之隔,严重违反建设部的标准,存在严重的选址错误,根本不宜在此处设置垃圾中转站。
3. CJJ 47—2006第3.0.5.4条规定:站内垃圾收集车与转运车的行车路线应避免交叉。因条件限制必须交叉时,应有相应的交通管理安全措施。此垃圾站的收集车与转运车路线完全重叠(更加不用说避免交叉),并没有任何的交通管理安全措施,对附近居民(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出行安全构成了极大隐患。
《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浙江大学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室主任史惠祥教授认为,像这种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环评时要充分考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包括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如果环评结论不可行,就不能建设。”
请贵局尊重我们附近居民的民意,以民为本,本着专业的精神和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不管江桥、真新区域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最终去向是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还是嘉定区再生能源利用中心,04号转运站的选址均极为不合理,强烈要求取消04号生活垃圾转运站的规划!请不要以垃圾站将以先进工艺无味压缩处理作为理由,有垃圾必定有异味,到时垃圾车来来往往,空气中必将弥漫有毒有害物质,每天处置量将达四百多吨,叫我们周围居民情何以堪!
事关民生大事,望贵单位领导早日答复为盼。谢谢!同时,我们将保留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