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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担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因此,签订合同时就是纳税义务发生时,应按照签订合同时的法规政策执行,明年即使发生税收政策变化还应按照签订合同时政策执行,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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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baobeiyezi
如果是以签订合同的时间来算的话,那我就惨了啊,我是10月21号签订的,政策是规定2008年11月1号之后,那样11月1号之前买的都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30# shirley
按照交税的时间点的政策来交的,去年好多人交了,就是这样的,绝对不是按照购房合同的,去年论坛上好多人说了的,不信可以打电话咨询,这个问题我跟踪了好久了的
看得一头雾水,那到底什么时候去交合算啊?
众说纷纭,有没有权威点的.....
我08年5月签的合同,上个月去交的契税,按照1%的
疑惑中…………
脚踏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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