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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申明:

有事说事,有理说理

要吵架,要打架的,约个时间,论坛外面解决


不管是谁,谁再违规,严肃处理!
eric_lee 发表于 2009-11-5 10:07
是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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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每当看到有人装B时,哥总会低下头.....不是哥涵养好,哥只是在找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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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硝烟四起啊。。。

伐要吵相木。。难看伐。。。
● 109 号 的 内 个 vivi & farrell ●
本帖最后由 沐头 于 2009-11-8 04:27 编辑
我过滤了——by 沐头!
洪十八 发表于 2009-11-5 10:09
过分了!!你怎么能骂人呢??人家抒发自己的看法,有什么错,跟你意见不一样你就要骂人吗??
不明真相的围观
吾爱吾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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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妈个傻B!论坛才安静几天就想搞事!
洪十八 发表于 2009-11-5 10:08
强烈要求版主介入。这样还得了??一口一句骂人的。要是你有不同意见可以文明的相互辩论,骂人不但不得人心,还失去讲道理的资格。
你妈个傻B!论坛才安静几天就想搞事!
洪十八 发表于 2009-11-5 10:08
庸俗,低俗,粗俗。没一句像样的话。水平一般不屑和你争论。

斑竹请明察。处处用污秽词语侮辱他人
。。。。

意思就是,不要吵架。。。

晕了

伐要吵,老难看额,各抒己见没什么不好的~

老早讲了,良性辩论有益无害,搞到吵架帖就么意思了
● 109 号 的 内 个 vivi & farre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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