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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0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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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x_sanjin 于 2007-9-9 11:30 发表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为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成交价格1.44倍以下,即内环17500元/平方米,内外环10000元/平方米,外环7000元/平方米。 这个是2005年出的一个什么号文件。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沪地税[2005]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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