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继续停牌暨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9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时披露了《上海交运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交运(集团)公司
正在研究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本公司的股票已按相关规定停牌。
该重大事项涉及资产重组,目前正在与相关部门进行咨询、论证中。
为了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1 年2月1 6日起继续停牌30 天。停
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该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每周发布一次该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拟在公告刊登后30 天内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独立
财务顾问将出具核查意见。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后恢复交易。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
预案的,除非获得监管机构延期复牌批准,公司股票将于2011年3 月
18 日恢复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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