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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价是没涨,还是150一个月,但是年付没有优惠是有点那个……所以我家只付了一个季度

最无奈的是如果车子丢了,被人砸了,物业都不会负任何责任,光收钱,不做事,说什么:你支付的是租赁费用,不是保管费。
vivihoney-117 发表于 2010/1/4 09:15
这就是在胡说八道!

租赁?!  小区的地盘是物业的?

物业凭什么租赁?  经过广大业主同意了吗?

因此,现在收的钱,就是管理费,一旦造成损失,物业这个责任逃不掉的!

注意保留发票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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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费太贵,而且物业对车子安全不负责任,严重KY!!!!!!
价格是一回事

但是收了钱,就要尽到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总之,一切不合理的现象在警示大家,撤换掉这个物业才是王道!
撤换掉这个物业才是王道!
付钱的时候还要求你签一个协议,协议的内容都是针对车主的,要怎么怎么样,物业公司只有收钱的事,么其他任何责任.......完完全全是一个不平等协议,真的好笑!!!
不平等协议在法律上会被认定为无效协议,这个不知他们物业的法律顾问是怎么想的?!
总之,一切不合理的现象在警示大家,撤换掉这个物业才是王道!
xhz_000 发表于 2010-1-4 17:49
王道~说到点子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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