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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上海7天发生3次空气弥漫异味 下月举报违法奖万元

上海7天发生3次空气弥漫异味 下月举报违法奖万元http://sh.sina.com.cn/news/s/2011-08-26/0807193654.html

说有关键字,不让发。大家去新浪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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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一大堆,最重要的的8个数字的电话号码没有
该整啥就整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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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xt2008 发表于 2011-8-26 11:16
这里有举报方式。
8.25.JPG
你一举报,估计立马被有关部门给监控起来。

发现异味源头万元有奖举报下月实施(嘉城发财致富的道路开通了)

本帖最后由 wangchen874 于 2011-8-26 14:07 编辑

9月1日起实行的《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环保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规定》,并未将此类投诉纳入奖励范围。不过,对于市民实名举报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正在违法开工建设的工业项目的6类环保违法行为,一经核实将获得1000元到1万元的奖励。根据规定,市民可有奖举报的6类环保违法行为分别为: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正在违法开工建设的工业项目;利用暗管、雨水管道、槽车等方式偷排工业废水、废液,以及利用其他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行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将危险废物交由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处置以及无证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或备案,非法转移放射源或从事探伤作业的;在接受环保部门监管中,弄虚作假或者有谎报、瞒报情节的;其他违反环保法律法规、严重危害环境的违法行为。 规定还明确了奖励标准,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经查属实的,一般按处罚金额的2%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元;处罚金额在5万元以下或无罚款金额的,一般奖励1000元。 有奖举报奖励对象一般为第一(时间)举报人。举报人应当对举报的事实提供相应的证据。环保部门核实后,根据违法行为性质和行政处罚情况,给予1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奖励金一般在环保部门核实并作出处罚决定后一个月内发放。 举报例如水源地倾废事件、大面积异味气体泄漏事件、放射源失控事件、危险废物非法处置造成严重污染的案件等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有助于环保部门及时处理突发环境事件、避免环境事故的发生或消除重大社会影响的,可奖励5000元至10000元。
重复发帖了
认真你就输了。。。。。。。。。。
祝福宝宝健康快乐、幸福成长!
这东西,就是想让你发现了,别首先通知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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