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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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8-3 22:08
***,您好!您于2011年07月16日致信沈骏同志,反映嘉尚坊生活广场私自占用人行道和盲道的情况。经研究,现将处理意见答复如下:经现场查看,来信反映情况属实,嘉尚坊生活广场确实存在返修广场时没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批,私自把原来彩板人行道和盲道改为一体化,为广场内部使用的情况。针对嘉尚坊物业私自占用市政公用道路行为,我们当即责令其归还私自占用的市政公用道路,恢复人行道和盲道,还行人安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嘉定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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