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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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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禹州市一农民购买两辆大货车后,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疯狂营运,8个月的时间里,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2010年12月21日,平顶山市中院做出判决,时某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
细细一算,该农民在八个月的240天里,两辆车每天各经过收费站近5次,每次偷逃过路费1558.66元。5次为7793.3元。算每天开车10个小时,时速平均50公里/小时。每公里过路费大概为15.59元。按出租车算每公里2.0元,这个农民还不如包个出租车划算。非常搞笑的数字。
不知道各位还能算出神马东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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