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沐头 于 2010-6-7 00:18 编辑
今天上午一位居民受物业委托让我在小区增设公共设施征询意见上签字,我一下反应不过来,这位居民还说不要居民出钱的,我立马在上面签了字,接着他又拿出另一张征询单上面有增设的项目,并且说明费用由维修基金中支付,我一下闷了,问他维修基金也是业主的钱怎么说不要我们出钱?他也一时语塞,讲不清楚了.就这个问题我要建言物业,第一,你们事先应该有个公告,提前让广大业主知道这个事情,便于有时间考虑,第二,上门征询意见的同志要有个胸卡之类工作证便于业主辩认,更好配合工作,第三,物业对上门征询意见的同志最好事先培训一下,讲清事情的真实情况,让业主能明明白白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