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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上帝啊,还让不让人活了?财政部等四部委研究开征物业税

凤凰网财经讯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今日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通知提到要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其中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
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财政预算报告中,首次提出将“研究开征物业税的实施方案”。
小知识:物业税

所谓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升高而提高。比如说公路、地铁等开通后,沿线的房产价格就会随之提高,相应地,物业税也要提高。
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须尊重国民的财产,并为之提供保护;然后,作为一种对应,国民必须缴纳一定的税收,以保证政府相应的支出。物业税是政府以政权强制力,对使用或者占有不动产的业主征收的补偿政府提供公共品的费用。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对房地产征收物业税,并以财产的持有作为课税前提、以财产的价值为计税依据。依据国际惯例,物业税多属于地方税,是国家财政稳定而重要的来源。
各国房地产保有税的名称不尽相同,有的称“不动产税”,如奥地利、波兰、荷属安的列斯;有的称“财产税”,如德国、美国、智利等;有的称“地方税”或“差饷”,如新西兰、英国、马来西亚等;中国香港则直接称“物业税”。
物业税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并使物业税的总体规模与之保持基本相当。这样一来,物业税一旦开征,将对地方政府、消费者、投机者的经济行为产生不小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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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接鬼了。。。
回去和老公商量商量这事真的不?
估计对一套自住房会有税收减免优惠的措施,不必太担心!
自己国家的法制都不是很民主, 很多事情有权有钱就可以摆平了, 根本就没有对纳税人形成保护。
这里凭什么这么说啊
累,连房子都养不起了,活着干嘛
刚刚看了些资料,大致理解如下:

1,是把现在的“土地出让金”70年一次性征收改为逐年征收。
2,房产商拿地成本下降,房价下降。
3,已购房产已经包括了“出让金”这一块,不会重复再证物业税。
4,受物业税冲击最大的是炒房者和地方政府。尽管物业税可能是地方税,但一次性捞现钞的机会要丧失。
所以,朝庭的这一举措会遭到诸侯的抵触,就看如何博弈了。
国际惯例和中国特色。
以前的房子和新买的房子性质不一样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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