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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我们还没有办房产证的,是不是税率按新税率计算?

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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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面问题,刚才打电话问销售,她说明天帮忙问问·!
问了回来发帖给你加分。
个人觉得可能是这样

因为如果把征税看作一种行为的话,他的时间点就是在国家象你征税的那个时刻

"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这句话的我理解为:何为购买?通俗点讲就是:交钱拿货开凭证,这样才算成功购买,缺少任何一个步骤,都不应该算完成"购买"这个行为.

而且后面没有补充条款说明以前购买的还没有申请的按照老的税率


所以个人对这句话的理解是...11月1号以后的...只要还没有完成购买这个行为的...都能享受...



个人观点..




忘记说一点,具体的内容,要看上海地方政府的发文

[ 本帖最后由 Edison_Y 于 2008-10-22 20:13 编辑 ]
不知道能不能让kfs帮个忙阿,让我们先退房再买房,这样就可以是在11月1号之后买了,其实对开发商没有什么利益损害阿,只不过是手续麻烦一点!
这个起征点是全国统一的.问题是我们的税率是以办产证的时候开始算还是以房款发票日期为依据
我还在等贷款,不知道是否能享受到。谁能给个准信啊!
原帖由 红烧八戒 于 2008-10-22 20:22 发表
这个起征点是全国统一的.问题是我们的税率是以办产证的时候开始算还是以房款发票日期为依据
个人认为...如果是贷款,并且银行已经完成放贷的话...应该是享受不了了...
因为据说不是房产证的所有权低压给银行的嘛...
这个道真的不是很清楚...

我认为上海市政府应该本着中央的精神

对在房价处于低估时候,坚持购入的业主,采取鼓励的退税政策
原帖由 红烧八戒 于 2008-10-22 20:22 发表
这个起征点是全国统一的.问题是我们的税率是以办产证的时候开始算还是以房款发票日期为依据
个人觉得应该是办证的时候...

具体的还是等明天3期的星星打过销售的电话再说吧,毕竟我们不是专业人事,也只能议论议论

[ 本帖最后由 Edison_Y 于 2008-10-22 20:57 编辑 ]
呵呵.等消息,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现在卖房子也没有五年限制了?也就是说不需要交超出部分的税了?当然前提是你的房子要是卖得出去的话.
成交单价是否是7000以下,容积率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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