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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5 12:58
| 只看该作者
二期43 XXX(397971773) 12:34:46
大家打扰下 刚刚我在别的区被人误会了。
我在这澄清下
我本人并不住在嘉城
我在很多小区都投资有房子
所以大家在别的业主群看到我了
请别奇怪
谢谢!
下午在群里看到的一个澄清消息,有点疑惑,炒房的算业主么?也许对KFS和物业来说算,但对我们这些纯业主的组织来说,不知道该怎么判定,心情比较复杂,受炒房之害的不在少数,大家讨论下吧。
[ 本帖最后由 沐头 于 2007-10-26 17:44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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