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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9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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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业主您好:
首先代表管理处和你沟通一下,在没有明确事实的情况下请勿用“监守自盗”这类敏感的标题,这样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共鸣。谢谢!
其次管理处在此针对次情况特此申明。关于周五晚保安所谓的“监守自盗”的事实情况是这样的。随着我们小区业主入住率越来越高,各位业主将私家车停放入小区内的车辆数也越来越多,尽管目前因为管理处的某些工作做的还不是很完善,但是出于服务的角度管理处要求所有保安巡逻岗在夜间会对小区内所有车辆的门窗做相应的检查工作。正是此工作的开展引起了您的一些误会。
另关于有保安坐入一辆黑色桑车这一情况,管理处也核实过确实属实。但是管理处要申明的是当值保安是在发现蓝色桑车的车窗没有关闭并在无法确认车辆房号无法有效通知到业主的情况下,进入车内手动关闭了车窗,然后走出车子关闭了车门。同时对于你描述“当值保安的被对讲机呼叫后,匆忙离开”这一情况,管理处想告知您,是因为他被安排至其他地方继续开展巡逻工作,而并非你想象中的离开。
但对于此事管理处还是批评了当值保安在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上有欠妥之处,我们也将不断的去改进,希望管理处的解释让您对于此事有个满意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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