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pan,你查的这两条法规时间上有问题,发改委的文件发布时间是2003年12月4号,条例实施时间是2004年1月1号,所以“注:本篇法规已被《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19件政府规章的决定》(发布日期:2002年4月1日 实施日期:2002年4月1日)修正”这段话里面“本篇法规”肯定不会是指国家发改委等联合发布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我猜测有可能原先有老的规定,上海地方政府修改过,但是现在出了新的版本,而上海地区还在执行老版本,但是按道理讲,新标准一旦出台,就应该按新标准执行,老标准随即作废,而且我想上海政府就算修改国家法规,也不会修改诸如7楼及7楼以上用安全玻璃这种规定的,因为从人身安全的角度考虑,这个是必要的,一般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冲突,是由于地方情况和全国普遍情况有差异,我想不会在大家都认可的安全性问题上做文章,所以个人感觉贝少爷的朋友说的是对的,有必要跟开发商理,问题的确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