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TX:
我是嘉城雅颂湾一楼的业主,由于装修资金不到位,我跟LG决定把我们的新房暂时先出租出去,在今年的3月23日通过嘉怡路的中原地产把我们心爱的房子出租了出去(租期一年:2009年3月23日至2010年3月23日,付三押一),跟我们签订租赁关系的也是个上海小伙,是准备开装潢公司的,我们觉得这样租给人家开公司总比租给人家住要来的好很多,但没想到在本月的六七号的时候房客打电话给LG说住到这个月的24号就不租我们的房子了(24号正好是三个月),但前期跟房客联系时,房客都不愿意接电话,今天终于接了电话,才知道原来他跟他的合作伙伴弄的散伙了,现在让我跟LG愁的是:原来签定合同的人不愿意出面(电话中说是在外地,近期不会回上海),住在里面的人说一定要等那个人到上海把事情说清楚后才能退房,希望有经验的TX给我出点主意,谢谢大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