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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物业你们什么时候才会有措施?

本帖最后由 晴天 于 2010-7-14 10:06 编辑

近阶段来,嘉诚新航域助动车、电瓶车被盗事件时有发生。物业你们是怎么想的呢?你们什么时候才会有有效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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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城新航域助动车、电瓶车被盗事件时有发生???

不会吧....物业怎么解释??
本帖最后由 晴天 于 2010-7-14 10:08 编辑

案 例

助动车小区被盗业主物业闹僵


一方拒付物业费,一方拒绝作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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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jfdaily.com  2008-3-17  稿件来源:解放网-上海法制报


  家住杨浦区康阳小区的卢小姐遇到一件烦心事,今年1月份,卢小姐家的电动助力车又一次在保安的眼皮底下被别人盗走,而这已经是一年时间里被盗走的第2辆电动车了。
  然而卢小姐找物业公司要求赔偿时,物业公司还是和第一次一样,不肯承担责任。物业公司表示,电动车被盗是卢小姐个人的问题,卢小姐没有把车停进车库,而且没有交停车费,所以物业公司没有业务替她看车,更没有赔偿的义务。
  几次交涉无果,卢小姐认为是物业公司在推卸责任。于是,她选择了用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来表达不满。两个月过去了,双方依旧就这样僵持着。
  那么,助动车在小区停车场内被盗,物业方是否要承担责任?对此,法律专家表示,小区物业对小区负有管理义务,如因物业管理方面的疏忽、管理不到位造成了业主车辆丢失,虽然不用全额赔付,但是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事件】电动车小区被盗 业主拒付物业费
  今年1月的一天,卢小姐和家人正在家里看电视,突然小区保安在楼下喊:“201室业主,你们的车被偷了。”卢小姐马上下楼,才发现自己的电动助力车真的被偷了。
  “他们怎么知道被盗的车是我的?那他们为什么不进行制止?”卢小姐找到负责小区管理的吉兴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保安让你把电动车停进车库,你自己不听,硬要放在小区楼下,不是我们的过错。”就这样,几个小时的交涉后,双方不欢而散。
  几天后,卢小姐再次来到吉兴物业,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卢小姐:“从去年年初到现在,你一直都没有交过停车费,所以我们物业没有责任帮你看管车辆,这次电动自行车被盗我们更不可能负责赔偿。”
  那么,卢小姐为什么不交小区的停车费呢?卢小姐告诉记者:“这已经是一年来我家第2辆车被盗了。2007年年初,我的一辆价值2600元的电动车被盗。那时候,我找了物业公司好几次,他们都不赔偿。无奈之下,我只能报警了,经过户籍民警的调解,物业公司提出给我300元赔偿并同意我免交小区车库的停车费,虽然满心的不情愿,但是心想赔总比什么都没有好,我也只好无奈地接受了调解。”
  这次,对于一年内两次被盗,卢小姐对小区的保安设施是否起作用产生了怀疑,于是,她找到了小区物业。令卢小姐气愤的是,现在物业不但不赔偿,还认定电动车被盗是卢小姐没有把车停进车库才造成了车辆丢失。于是,卢小姐开始拒绝支付小区的物业管理费。
  两个月过去了,吉兴物业公司仍然没有任何赔偿的意思,而卢小姐也还是用拒绝交物业管理费的方式来表达不满,双方依旧僵持着。
  【说法】物业:“这是业主过失”  业主:“我比窦娥还冤”
  就业主卢小姐在小区内被盗了两辆电动车的事件,记者专门采访了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吉兴物业的贾经理。
  贾经理说:“这次发生的车辆丢失事件,主要责任是业主自身的问题,业主没有按照我们保安的提示,把车停到车库中,而是直接把电动车停在了小区楼下,这样车辆当然是很容易丢失。”
  贾经理告诉记者:“当初退给业主的300元停车费并不是赔偿,当时是考虑到那位业主的家庭情况,我们给的补贴,我们也并没有答应业主可以不付停车费。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业主不交停车费,我们自然也没有责任替他们看管。”
  对于业主停车在车库的事实,贾经理也表达了自己的疑议,她认为,业主不能证明自己把车停进了小区车库,这样,谁也不能证明业主的车是停在车库里被偷的。贾经理表示:“而且现在这位业主连物业管理费也不交了,我们为什么要用公共资源为他们牟利?”
  业主卢小姐说:“1年内电动车两次被盗却没有引起物业的注意,物业的安全管理存在很大的问题。”
  对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提出的卢小姐没有支付停车费、所以物业不予赔偿的说法,卢小姐表示:“第一次丢车,当时物业提出给我300元赔偿,我是不想多和他们计较,小事化了。而现在车又被偷了还要被小区物业诬赖,我比窦娥还冤。既然他们这么不负责任,那我觉得我也没有必要交给他们物业管理费了,交了没有什么作用。”
  【调查】小区内安保措施缺失
  记者日前来到康阳小区发现,小区大门只有一个保安守着,他没有要求小区进出的人员进行出入登记,记者很轻易地就进入了小区。
  小区业主张阿姨告诉记者:“我们小区闲杂人员可以随意出入,保安根本不管的。而且,小区里没有任何防盗措施,比如电子监控,这让我们业主怎么放心。”业主王先生说:“小区只贴着一些告示,把防盗的责任全部推到居民身上。”
  在小区里走了一圈,记者发现,小区的确存在业主反映的安全隐患。对此,贾经理坦言:“我们人员有限,小区只有一个保安,的确是没办法顾及那么全面。保安进小区巡逻,小区大门没人守;只看着大门,小区内的安全没办法兼顾。”
  当问及为何小区没有基本的防盗设施时,贾经理无奈地表示:“由于小区属于售后公房,并不像其他商品房,如果要增加保安或者防盗设施,我们收取的维修费根本没办法维持物业开支。我们每年都是贴钱进行管理,所以真的要我们赔偿业主的电动车钱,我们也拿不出那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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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区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出入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小区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
出入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位业主:
今年以来,盗窃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现象猖狂,罪犯屡屡作案、频频得手、影响极大、民心不安,根据公安部门的指示,同时为了小区业主的车辆安全,现对小区车辆管理的相关事项规定如下:
1、凡业主车辆,必须将本公司制作的用于识别业主身份的钥匙扣定制挂件悬挂于车锁钥匙(该挂件由本公司免费提供,即日起请业主携相关身份证明去物业领取);
2、为了大家的安全,保安有权对所挂标识进行查验;
3、访客车辆进入小区,必须在门卫处领取临时出入卡,并于出门时交还保安;
4、如有遗忘,请出示相关身份证明,如有遗失,请到物业管理处报失并重新申领;
5、强行冲卡并不能证明车辆属于本人的,一律暂扣,并视同盗窃车辆做报警处理;
6、车辆进入小区后,请停放于自家车库内或者整齐停放于公共停车点。
以上规定自2007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请各位业主配合并及时到物业公司领取。

升华集团湖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余家漾客户服务中心
2007年7月21日

关于小区自行车、助动车安全的建议(个人意见)

2006-03-31 发表人:深蓝箭

我有一个关于小区自行车、助动车安全的建议,大家讨论讨论。纸上谈兵,不一定可行。算是抛砖引玉吧!
问题
虽然小区是封闭的,但是自行车、助动车出入没有管理。经常也有丢失现象出现。
要让自行车、助动车停入地下自行车库,安全问题也很突出。
现状是小区地下自行车库,没有收费。地下自行车库,灯光昏暗,秩序较乱。
解决方案
原则:小区分别办理自行车、助动车出入证和停车证。停放和出入管理分开管理。
出入管理
费用:自行车出入证,每车一证,每年10元(工本费);助动车出入证,每证每年10元(工本费)。每年换发。如有收益(基本没有什么收益了)归物业管理公司,用于门卫补贴。
登记:所有需要出入小区的自行车所有人向物业管理处登记拥有自行车信息,车牌、购买价格、型号、门牌号,所有人业主姓名、电话等。物业管理处发给每辆自行车、助动车出入证(两证不同)。出入证上,登记上述信息。
出门:小区门卫负责检查出门自行车、助动车,车、证符合的,才能放行。出门后,出入证交给小区门卫。表示车已出门。
进门:向小区门卫取回出入证,停入小区,并妥善保管出入证。表示车已进门。
其他:出入证遗失:向物业管理处挂失,重新登记。门卫作黑名单记录。
停车管理
费用:停车费按地下自行车库车位计算,按季度收,自行车15元,助动车30元。收益主要归物业管理公司支配。
登记:向物业管理处登记自行车信息,车牌、购买价格、型号、门牌号,所有人业主姓名、电话等。物业管理处安排车位,制作自行车、助动车不同标签颜色的停车证,贴在自行车上。每季度标签颜色不同。
管理:负责车库秩序和灯光良好。处理过期停放车辆(根据标签颜色,即可判断是否过期)
物业公司承担责任
有地下自行车库停车证的自行车、助动车,如有失窃,物业管理公司按照登记价格进行全额赔偿。对车库进行管理,秩序良好,整洁明亮。
本方案优点:
一般不会发生自行车失窃现象。物业公司权利和义务相当。占停车位才收费,自己家里停车不收费。自行车是否在小区内丢失,责任容易分清。出入证几乎不收费,既考虑家中停车业主利益(原来就比较安全),又考虑车库停车业主的安全。
本方案缺点:
管理成本略高。业主需要携带出入证,不方便。
其他:
以后,还要配套大件物品出入检查制度。

物业与业主,本身就存在着许多矛盾

主动权在物业~

就看物业如何让业主能够配合物业的工作了

非常支持~~~~
语不惊人死不休~~~
哼哼...我们的保安就是这样的...闲杂人等进出随意
我是只只吃窝边草的兔子的奥特曼呀,嘻嘻
我们小区目前还好。。不过也听说有丢车事情发生~~~~唉,,小偷啊,,I服了YOU~~~
性别:男   爱好:女
这个矛盾是长期的,除非小偷从地球上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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