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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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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着装时,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不得染彩发、戴首饰。新修订后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即日起发布施行。
据有关人员介绍,此次修订,是该《规定》自1998年颁布施行以来的第二次修订,对民警着装提出新的变化要求。最主要的变化是调整了公安民警的着装范围和着装品种,及其对着装场合、配饰要求等内容进行具体规范。
公安民警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穿便服:执行特殊侦查、警卫等任务或者从事秘密工作不宜着装的;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的;女性公安民警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
(来源:新闻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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