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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3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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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是中国司法机关通缉的厦门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案发后潜逃加拿大多年。中国ZF关于赖昌星回国依法接受审判的立场十分明确。
厦门“远华”走私案是1949年以来中国最大的经济犯罪案件,涉案250亿元。作为此案的主要嫌犯,赖昌星于1999年案发后举家逃往加拿大。他利用加拿大法律,提出难民申请,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长期拖延押解回国时间达12年,本次回国是在与中国签订了回国不判处死刑的前提条件才同意押解回国,据称老赖手中掌握着数十名当时远华贪官名单和受贿金额,这些贪官大多逃亡国外,老赖此次回国也为检举这些贪官证据作立功为免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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