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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早着呢,一期还没影呢,何况三期,在这之前就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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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对于业委会成立之前的物业的不称职行为有何处罚规定?业主的不满如何解决?
这架拉的够偏的。。。。。。
不论物业公司的行为构成的是违约还是侵权,与业主是否交纳物业费都属于截然不同的法律关系,业主只能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而不能拒绝交纳物业费、供暖费等费用。
豆腐一天到晚发这种言论。
业主也很弱势,很可怜的,一切都是被动的,碰到个知书达理的王经理也算幸运。
伊万豆夫确实是同行,谢谢你把业主可能不清楚,但业内是常识的东西告诉大家。
一直想与你当面聊聊,沟通一下嘉城片区的有关问题,包括幸福港、新航域、爱琴海、雅颂湾,不知道你可不可以抽空与我联系一下。
招牌方案正在与华江沟通,我也希望可以尽快搞定,我同大家一样,期待着招牌大气,与雅颂湾的品位匹配....
不付物业管理费,将给我们的正义行为抹黑,本来有道理的事情也会变得非法了,这招使不得。
华江要沟通多久阿?希望能在年底内搞好。
没业委会,他敢动大家的钱去弄门面?
除非是KFS掏腰包。
该整啥就整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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