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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6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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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院“有病”了,而且“病”得不错。因为本届工程院院士选举选出了一个“烟草院士”谢剑平,他的“低焦油卷烟”研究成果,完全是为烟草企业“生存发展”而服务的,由于我国每年有高达120万人死于吸烟,还有数不清的人因被动吸烟而患病,由此衍生的国家和个人多付出医疗费用更无法统计,为此,公众舆论斥谢剑平为“杀人院士”,活虽刺耳,但愤懑之情显见。 包括共和国卫生部在内的权威部门、专家及公共传媒、普通民众,都希望中国工程院能纠正错误,取消谢剑平的院士头衔。但是,近一年半来,沸沸扬扬的舆论并未奈何得了“有病”的中国工程院和谢剑平,在2013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工程院常务副院长潘云鹤先生竟称:他们“正在对谢剑平做劝退工作,但对方不接受”,而工程院依据章程,“不会主动撤销”谢剑平的院士资格。中国工程院袒护、力挺谢剑平继续当“院士”的行径跃然可见。
“依据章程”当然是一种遁词,中间的“潜规则”,三岁孩子都懂,如果工程院真的不想让谢剑平当院士,办法多了去,最简单的就是修改工程院选举的章程,即增加经过程序可以撤消选举不当院士的内容,增添关于对社会有害产品“减害研究”者不列入院士选举的内容等,谢剑平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工程院的错误也可以获得纠正;但是,我们看到的是中国工程院祭出“章程”这块挡箭牌,坚持选举结果不可改变,对谢剑平只是装模作样的“劝退”;谢剑平当然不肯主动请辞退出,至今,他仍是享受副省部级待遇的“院士”。我们要问:作为仅是正部级单位的工程院主持制订的评选院士章程,为什么不能修改?评选院士的章程,难道比国家《宪法》还“权威”?《宪法》都在不断修改,院士为什么就只能终身制?古代开国皇帝赐给功臣宿将的丹书铁券,宣称可以永久免死,但若功臣宿将或后代犯了逆天大案,朝廷照样严办!所以,工程院无权在把它们的章程凌驾于《宪法》权威之上。
现在看来,中国工程院的选举章程本身就不科学,有严重的漏洞,因为像谢剑平这样对有害产品进行“减害”的研究者,本来就应在章程中规定不得报名候选。而谢剑平的选举中,其“潜规则”也隐约可见,他的研究项目获得烟草行业的支持,烟草总局每年给其所在的郑州烟草研究院拨款1000万元,这种背景的研究人员,何以能参选工程院院士?其实对中国工程院的选举,人们一向颇有微词,例如袁隆平最初申报时(那时杂交水稻研究已成功)就被落选过,而开创了中国新型电光源事业的已故复旦大学教授蔡祖泉先生因他系工人出身而未能当选为院士,工程院院士选举的不公、选举中夹杂非科学、非实事求是的因素,公众早就有意见。近年,又发生个别院士学术品格问题,社会影响很差,这些,难道不该对中国工程院有所警醒吗?
中国工程院也许可以对“平级”的卫生部意见置若罔闻,他们也更可以对公众的意见傲慢应对,但最终收获的将是社会声誉的下降,现在某些无良教授已被公众斥为“叫兽”,谢剑平也已获社会恶评,我担心,如果有朝一日若有吸烟受害者像西方人那样,对烟草企业进行受伤害的民事诉讼时,连带着控告谢剑平及中国工程院,他们将情何以堪?有鉴于此,无论是对人民负责,对民族健康负责,对千秋万代的子孙负责,还是对中国工程院院士的纯洁声誉负责,工程院都应该赶快采取措施,撤消谢剑平的院士学术职位;同时,对院士的学术成就、学术品格应制定章程,对他们有更高的要求和规范,绝不能让院士群落成为终身制的“特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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