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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7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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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置顶制度(试行)
1.论坛置顶按照时间长短分为四类:临时(3天内),短期(7天),长期(一个月),永久(至作废为止)
2.一般事项需置顶等级最高为II级,可由有需要的认证会员或等级在嘉城一段(含)以上的会员在站务公告内申请,经管理员或相应版块斑竹批准后根据情况实施置顶
3.紧急事项(如重要通知,取消活动等)和重要事项(如聚会安排,重要讨论等)需提醒大家注意的,可以由斑竹或管理员经判断后直接置顶
4.特殊情况下,临时和短期置顶可以在到期后继续置顶一次,过期内容可以由管理员和斑竹取消置顶(永久置顶原则上由管理员处理)
5.长期置顶和III级置顶需由斑竹提出申请后在斑竹议事厅内表明置顶原因,时间,发表意见等,由管理员批准后实施
6.置顶内容过多,管理员或超级斑竹有权提前取消或暂时降低II和III级置顶
7.对于违规置顶或置顶主题下长期无回帖更新,管理员可根据情况撤消置顶
8.对于论坛内焦点,热点话题予以置顶奖励制度
9.I级置顶最多3个(站务公告不受此限制),II级最多3个,III级最多2个,原则上某大栏I级和II级置顶总数不得大于4个
10.目前暂由管理员和超级斑竹负责大栏置顶(II和III级置顶),永久置顶等
各版斑竹负责I级置顶(有需要时,可协助设置II级本版面内大栏置顶)
本制度自2007年3月1日起实施
本论坛保留最终解释权
[ 本帖最后由 mwh127 于 2007-2-27 08:41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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