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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3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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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新建小区配建保障房
发布日期:2008年2月13日 来源:《东方早报》作者:刘秀浩
嘉定区将成为上海首个在商品房小区中配建保障性用房的地区,其2008年首批出让的土地配建比例在5%,所建住房将全部由政府回购。
上海16号土地近日完成出让,嘉定区此次出让的土地多达11幅,其中含有住宅用地的5幅地块最终成交价格在2000多元到3500多元/平方米不等。早报记者独家获悉,在双方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开发商必须在已经获得的土地中按照5%的建筑面积配建保障性住房用于政府回购,政府的回购价格为4500元/平方米。
土地出让合同中并没有明确政府回购后住房的具体用途,但据早报记者了解,出让合同明确,这部分住房的单套面积将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从这一标准来看,和经济适用房标准相符。
2007年11月30日,建设部、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单套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按照5%的配建比例,以一个20万平方米的楼盘计算,其中有1万平方米将会用于保障性用房。以60平方米/套计算,1万平方米将可以建设167套左右的政府回购住宅。
早报记者了解到,嘉定区此次出台这一商品房小区配建政策并非全市统一行为,上海其他区县包括虹口区、宝山区、浦东新区、南汇区等同一批次出让的住宅用地中并没有出现类似规定。
据悉,嘉定区回购这批用房的用途之一是用于当地部分企业员工的安置。嘉定方案的正式施行,使得嘉定区成为上海第一个实行商品房小区配建保障性用房的地区。
由于嘉定此次出让的土地价格平均在3000元/平方米左右甚至更高,对于开发商来说,政府4500元/平方米只能说是刚刚达到成本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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