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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7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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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随意扬招 不可挑拣车辆 出租汽车营业站新规下月实施
东方网2月27日消息:据今天出版的城市导报报道,出租汽车营业站管理人员和调度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扰乱车辆调派秩序,侵害驾驶员、乘客利益;驾驶员排队候客时不擅离车辆;乘客按序候车,不挑拣车辆……今年3月1日起,修订后的《上海市出租汽车营业站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17年2月28日。 该《办法》明确,规定中所称的“出租汽车营业站”,是指供乘客集中乘车的出租汽车营业活动场所。根据规定,驾驶员进入营业站经营客运业务,应当按照交通导向标志依次进站,排队候客时不擅离车辆。同时,遵守营运秩序,按序上客;服从管理人员或者调度员指挥和调派。
《办法》还对乘客作出了明确要求。根据规定,乘客在营业站内应当文明乘车,并在指定区域候车,不随意扬招;按序候车,不挑拣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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