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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设小区公共设施的问题——[非业委会]

本帖最后由 沐头 于 2010-6-7 00:18 编辑

今天上午一位居民受物业委托让我在小区增设公共设施征询意见上签字,我一下反应不过来,这位居民还说不要居民出钱的,我立马在上面签了字,接着他又拿出另一张征询单上面有增设的项目,并且说明费用由维修基金中支付,我一下闷了,问他维修基金也是业主的钱怎么说不要我们出钱?他也一时语塞,讲不清楚了.就这个问题我要建言物业,第一,你们事先应该有个公告,提前让广大业主知道这个事情,便于有时间考虑,第二,上门征询意见的同志要有个胸卡之类工作证便于业主辩认,更好配合工作,第三,物业对上门征询意见的同志最好事先培训一下,讲清事情的真实情况,让业主能明明白白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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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ric_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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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物业能力就那么一点了,大家习惯就好,要么就革命换物业
这个真的是不规范,不符合程序。如果上门的人,再送点小礼品什么的(比如说一支牙膏,一块肥皂啥的),保准好多人家都签意见了。增加什么公共设施是什么也没说。
增设项目包括网吧么?一笑而过,哈哈
飘过,关注中……
这个字能签吗,我说绝对不能签!理由非常简单,签字的项目是安装照明、凳椅、自行车棚等,由于小区目前还有很多项目有待整改,旧的没有完成,新的又要增加,我们不说物业为什么热衷搞项目,但是整改问题应该有有个期限吧。特别是原二期的绿化补种至今没有实质性的改善;楼道里的电讯局微波发射器到现在也没有拆除,每天在危害我们的健康;路面非机动车停放影响小区行车和行人安全;小区路灯屡屡被"这些人”的孩子玩耍损害,没有保安值班巡视;绿化地被任意践踏(包括哪些保洁人员),保安视为不见;小区拐弯处没有凸面镜,多次发生转弯撞车的险兆事故,我们多次建议安装凸面镜,物业置若罔闻……等等。小区环境是我们大家的,我们也希望有一个良好优美的居住环境,但是就目前这种状况,物业大量的工作应该放在管理上。建议物业到外面去取下经,上海由很多物业小区管理的非常好。什么时候把群租堵住了,小区的人员也就简单了许多,管理也成功了一半。建议物业联合公安、居委清理群租现象,对租赁人员彻查暂住证,对超生游击队应该严厉处罚,严格控制一房多间的现象和一房多户的想象,这样警车来的频次也去会少点,小区的安宁和安全也有所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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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ric_lee

这个字能签吗,我说绝对不能签!理由非常简单,签字的项目是安装照明、凳椅、自行车棚等,由于小区目前还有很多项目有待整改,旧的没有完成,新的又要增加,我们不说物业为什么热衷搞项目,但是整改问题应该有有个期 ...
路见不平 发表于 2010-6-5 18:42
楼上说的真好,顶!!!
不清楚直接不要签字了
先把实际大家最关心的事情办掉,再慢慢增加项目才是正道。总要分个主次轻重,先把安全的事情摆在第一位,再谈其他。
如何分辨花言巧语。纯吃饱撑的喜欢回答问题。
那個是所謂的樓組長吧,業委會根本就沒成立,今天聼朋友說了,大家在沒搞清楚狀況之前,最好不要隨便簽字,另外,維修基金也是業主的錢,哪有那麽多不要錢的活雷鋒~!此帖高亮傳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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