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以前住的地方的邻居讲过,原来我住的小区业主与物业打过官司的
我们当时的小区情况是这样的:业主不满物业的服务(这个基本上比较相同)
所以开始不交物业费
在多次催讨无果后,物业将那些不交费的业主统统告上法庭
结果发现,在法庭上须提交物业(还是KFS)当初上报备案的物业收费标准
我们小区的收费标准是1.8/平米/月
而当初备案的是1.4几
物业怕真的打下去,之前按1.8收的多出来的部分要全部退还业主
所以,自己先撤诉了
也就造成了,不交的业主继续不交
一直到现在
......
结果,这是一个恶性循环,物业光靠仅剩的1/3的业主交的那点钱,不够开销(或许这只是物业的借口)
然后就把小区内一切可以赚钱的资源全部拿出来使用,
例如:让移动公司装小飞碟
让广告公司在电梯里投放广告牌
将车库租给业主以外的人员(导致自己小区的业主没有固定车位)
将商铺借给某娱乐公司(导致每天晚上有"小姐"在小区进进出出)
等等等等
所以,如果只是不交物业费,我觉得并不足以威胁到物业,到时候人家真的告上法庭,说不定吃亏的还是我们业主
觉得物业费贵,可以要求他们拿出备案过的收费标准,如果确实高收了,那另当别论
如果只是服务不到位,那我想还是要以沟通为主.
以上都是个人观点,通过偶在之前的小区居住了2年得出的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