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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可以不交?让他起诉好来,没按合同里的条款来做好,他要起诉让他去,我们有抗辩权~,还怕他?

他这样算是损害公共利益挖?
损害公共利益合同无效

抗辩权我们也是有的啊
所以关键时候,大家还是要联合起来的好
增强法律意识

这种事,烦是很烦的,有学多案例到最后都是经过民事调解后,双方都让一步
如果大家想太太平平过日子的,那就交了,等业委会成立了再说
如果大家想维护自己权益的,那就大家一定要联合起来

[ 本帖最后由 Edison_Y 于 2007-6-20 08: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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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哦,签了合同就是签了卖身契~~~~要赎回这卖身契只有靠我们自己啊,早点成立业主委员会吧,阿门~~~

虫虫加油~~加油~~~
物业费和物业楼盘所处地理位置无关,
而是与楼盘的房产属性密切相关。
我们1.55元的物业费中0.55元为电梯和水泵运行费,
上海市统一,1楼无须支付。
真实的物业费是1元每平米每月。
这主要支付四部分费用客户服务、安全和维修以及管理酬金(或企业利润)。
像我们这种大盘绝对是赚钱的,而如果是小楼盘,1.55元还不够用。
我们这么大的盘,物业公司当然是赚翻了,赚就赚吧,可是工作还没做好,这就不应该了。
快点成立吧!
听以前住的地方的邻居讲过,原来我住的小区业主与物业打过官司的

我们当时的小区情况是这样的:业主不满物业的服务(这个基本上比较相同)
所以开始不交物业费
在多次催讨无果后,物业将那些不交费的业主统统告上法庭
结果发现,在法庭上须提交物业(还是KFS)当初上报备案的物业收费标准
我们小区的收费标准是1.8/平米/月
而当初备案的是1.4几
物业怕真的打下去,之前按1.8收的多出来的部分要全部退还业主
所以,自己先撤诉了
也就造成了,不交的业主继续不交
一直到现在
......
结果,这是一个恶性循环,物业光靠仅剩的1/3的业主交的那点钱,不够开销(或许这只是物业的借口)
然后就把小区内一切可以赚钱的资源全部拿出来使用,
例如:让移动公司装小飞碟
     让广告公司在电梯里投放广告牌
     将车库租给业主以外的人员(导致自己小区的业主没有固定车位)
       将商铺借给某娱乐公司(导致每天晚上有"小姐"在小区进进出出)
       等等等等

所以,如果只是不交物业费,我觉得并不足以威胁到物业,到时候人家真的告上法庭,说不定吃亏的还是我们业主
觉得物业费贵,可以要求他们拿出备案过的收费标准,如果确实高收了,那另当别论
如果只是服务不到位,那我想还是要以沟通为主.

以上都是个人观点,通过偶在之前的小区居住了2年得出的经验
收费高不去说他,但是必须要有内容

这种没内容的...养着他们干吗..
支持LS说的!

坚决不交!!!!!

坚决不交!!!!!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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