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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大门口坐一个月?既然你有心有时间,把这件事交给物业帮我们去做好了。
既然物业可以就开放东门征集签名,也可以就成立业委会征集签名
如果物业不做那就我们去做,等业委会成立后第一件事就是换物业,这 ...
liuo0905 发表于 2011-4-13 20:52
我看出来了,你是指望物业能自己进化到你的理想状态,那就慢慢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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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iuo0905 于 2011-4-13 21:12 编辑
所有建筑物的地下车库都是人防工程,卖车位的多了去了。。。
法盲表示不知道问题出在哪。。路过~~~~
czxt2008 发表于 2011-4-13 20:47
1.不是所有的地下车库都是人防工程,不是人防工程的地下车库多了去了,地下室的人防面积是与小区面积成比例的,大的地下室可以一部分是人防,其他部分非人防,也可以在小区内不建人防,但需向人防部门交一部分钱。
2.不是人防工程卖车位多了去了就代表没问题。这是法不责众的思维。何况,事实是人防工程的车位不卖的是多了去了
3.简短重复主题思想,问题出在:
a.人防工程的产权属于国家,任何人都只能管理和收益,都不拥有产权。
b.管理和收益的权利属于全体业主,而非开发商
4.本回复及本楼主帖,均可在百度、谷歌、搜搜等等等等等一批搜索引擎上查询
11# 呆呆小雪
虽然我的意思并不是想表达希望物业自己进化
但我还是想说,忍并快乐着,这是我们几千年来的传统
我觉得你直接去问物业应该比在这发帖有用多了
我觉得你直接去问物业应该比在这发帖有用多了
qifan1029 发表于 2011-4-13 21:20
1.从大的方面说,在我们国家,发帖比SF有用多了
2.从小的方面说,在我们论坛,绿化、安保、停车、卫生、东门、沙坑、健身器材、儿童乐园等等。。。等等。。。不知道算是有用还是无用
3.这事物业管不了,开发商管不了,110管不了,法院也未必管得了。目前看来,去问物业才是最无用的
4.有用无用应以何种结果与目的来判断,你以为我的目的是什么?想要什么结果?
5.论坛内容是开放式的包罗万象五花八门,有用取之,无用弃之。

88 晚安 睡觉
楼主是为了维护谁的利益呢?
地下车库不买的话可以租。。赢了又怎么样,车位不卖就是了,他可以租。。
该整啥就整啥~~
人防车位多了去了。。
楼主是为了维护谁的利益呢?
地下车库不买的话可以租。。赢了又怎么样,车位不卖就是了,他可以租。。
czxt2008 发表于 2011-4-13 22:21
如果我真是为了维护谁的利益的话,那一定是维护自己的利益,同时也维护了全体业主的利益
但正如小雪所说,我没什么能力,只能叫叫。
只不过,有人觉得叫叫无用还不如不叫,而我觉得叫叫却是意识的体现
如我前面所说,思维先于行动是世上所有事情的必经过程。
仔细想想,从我们的前辈,到我们现在,从世界到我们中国
有多少人多少次有用或无用的呐喊,包括我们小区的业主,也包括你我。
区别在于,我们的呐喊,我们的叫叫关切不同而已
比如,有人叫沙坑,有人叫健身器材,有人叫反对开东门,我叫开发商根本无权买卖车库且有独立产权

还有,我想说的是,车位即便不卖,他租,所得收益也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人防车位多了去了。。
Edison_Y 发表于 2011-4-13 22:57
如果有足够多的时间可以尽可能多的实地调查一下
人防工程的车库进行买卖,是不多的
假设一个小区有3W平米的地下车库,其中1W平米属于人防工程
那开发商所卖的车位一定是另外2W平米的
而且这也要看,这2W平米在卖房时是否计入公摊面积
如果非人防地下车库在卖房时计入了公摊面积,或售楼合同中无注明地下车库产权属于开发商
则即便是非人防的车库,其收益也归全体业主所有
地下的车库本来就可以买的啊 不过至于定价那是KFS的事情  KFS可以定6万 也可以定16万 是根据供求关系而来的 市中心好一点的房子一个车位30万很正常的
你只要买了车位 办了产证 那就是合法的 受五毛的法律保护的 至少目前来说是这样子的
忘了说了
嘉城车位和房子一样 产权是70年
祝福宝宝健康快乐、幸福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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