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您好~!
我想表达的是物业的作法,他们在没有完全通过业主的情况就实行这个所谓的单向行驶措施!
并且以开过恳谈会的名义来实施~!
为什么我要发这个帖子。其实就想表达,在最需要大家团结的时候,希望大家拧成一团~而不是出来泼凉水!
谢谢~!既然物业有看到这个帖子,希望物业赶快停止这种侵害业主权利的事情!赶快再次召开相关的会议讨论解决办法!
还有此方案刚刚开始的几天,我也是遵照的物业最新的单向行驶方向来行驶!
但是物业有种希望既成事实,默认实施的方法来应对!而且最近的论坛也出现了几则单向行驶导致的一些意外情况发生!
所以从今天起,本人拒绝从嘉怡路进,海川路出的规定!
因为我想重申一点!本人买房买的是海川路58弄,房产证、销售合同明明白白的写着的!
如果物业一意孤行这样来操作!也可以,物业请你帮我房产证、销售合同全部更改掉!
并想有关部门申请,注销海川路58弄的门牌号码,可以更改为嘉怡路58弄,这样的话,我会按照物业的要求来进行!
如果物业不能完成,对不起!我该怎么走是我的事情,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