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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7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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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ruicky 于 2009-7-17 11:40 编辑
xxxx同志:
您写给区长信箱工作室的来信已收悉。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经将来信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转请普陀区建交委阅处,有关单位会在处理完毕后给予回复。
专此简复。
“上海普陀”政府门户网站
《区长信箱》工作室
2009-05-14
xxxx同志:
您写给区长信箱的来信已收悉。经研究,我委决定受理。据《信访条例》规定,我委将在60天内给你处理答复意见,您可以在本网站上查询处理答复意见。
普陀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09.5.15
xxxx同志:
有关桃浦路贯通问题,我委非常重视。现因资金问题,目前暂缓施工。为便于行人通行,区有关部门已对便道作了平整修缮。
感谢您对普陀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支持和关心!
普陀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09.7.15
最后一个回复是我昨天重新投诉为何还不回复的情况下,今天早上才看到得,回复明显是昨天才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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