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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1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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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街坊的,关于隔墙和成立业委会的事在此说几句:
1,隔墙和成立业委会是两件很冲突的事,你们排除了一街坊后,如果要隔墙的话,成立业委会就不能打二期的招牌,最多只能打二街坊的招牌。还有,那个业委会好像还不符合成立的条件,因为入住二年或入住率达50%两条都没达到。
2,因此,你们那个业委会的事只能先放一边,把隔墙派先组织起来。自己要做什么事都没搞清楚,乱来一通是很累的。
3,隔墙的事不要找错对象,那不是物业管的,炮弹全部砸在物业的头上人家也吃不消,大家都是讨生活的,都不容易。
4,毕竟在一道门里进出了好几个月,抬头不见低头见。因此那个隔墙的事万一办不成,一街坊的邻居(不能代表全部,但至少有我)还是欢迎你们回归二期的大家庭里来。如果看到我们一街坊的觉得不爽,那只要把头抬的高一点就是了。
5,与物业交涉是正经和长期的事,既然一街坊被边缘化了,那就不相为谋,但是我们会以自己的方式与物业沟通。
6,差点儿忘了说,隔墙的话,要把原来墙壁的走向搞清楚,省得以后发生领土争端。围墙的大致走向没问题,都记得,要提醒的是两点:a,现在的车库入口你们进不去了,一街坊能进。所以共享的车库分割起来倒满省事的。b, 西边车站这里的小门在一街坊围墙里,这不可能奉送的。
顺便在此回复一下玫瑰沙拉:没有成熟的想法,所以也没站内消息给你,今天同样随便说几句。
我一直希望二期有领军人物出现,在我心目中其实是有人选的,木头、竹子、汤包、康旭等等,还有你,都是不错的很理性的人选。二期的新同学由于还不了解,至今尚没看到那一位能成为未来的业主代表。
最近出现的几位活跃同学,有勇无谋、缺根筋,恕我直言,冲锋是可以的,象业主代表那种用脑的活儿他们不行。
所以,建议玫瑰同学多听听我上面提到的几位同学的意见,不会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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