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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i365 于 2010-9-13 09:46 编辑


如果是自愿,我不准备带女儿进行麻疹疫苗的强化接种——希望北京市立即澄清中国孩子是否可以选择自愿

昨天,我写了关于麻疹疫苗强化接种的文章。不过,今天有关的报道又让我很困惑,但有些高兴,也不知道是否是假新闻。与昨天媒体报道的“8月23日下午,2010年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北京市定于2010年9月11-20日,集中10天对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部8月龄-14岁(1995年10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的中国籍儿童进行集中接种。非中国籍适龄儿童视监护人意愿进行接种。”说法不同。今天,《新京报》报道,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郝阳副局长对记者宣布(http://news.sohu.com/20100901/n274639953.shtml),“这次我们是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政策,疫苗和注射器是国家提供的,接种补助费用都是由地方ZF来解决。所以,希望媒体要大力宣传,这次是自愿接种。”

      所以,我现在非常希望北京市有关部门能够立即澄清,“在北京市的中国籍儿童是否有自愿接种的权力?”这对我很重要,因为如果是自愿行为,我感谢ZF的免费措施,但我会拒绝带女儿进行强化接种,把机会让给更需要的孩子。

      为了避免引起误解,我想说一下我自己的理由。每个人做事都有自己的理由,要自己判断,自己负责任。是否参加这次的强化接种,应该自己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我的理由有以下几点:

      1)我女儿8个月时,接种过麻疹疫苗首剂,而且是在北京接种的正规国产疫苗(有人迷信进口疫苗,其实没必要,因为赵凯院士也说了,我们的疫苗1960年代就开始生产了,没问题,我很尊敬他,也相信的看法,而进口疫苗涉及到保存条件和运输等因素,是否失效,则有些令人担心),没有失效的问题,并且与这次强化的疫苗为同一厂家的产品,完全相同,没必要重复;

      2)我女儿现在3岁,离到6岁的加强免疫还有一段时间,现在加强免疫,打乱了接种程序,这是免疫学研究上的大忌,这将使得我无法判断何时再进行加强免疫为好了,所以,我不愿意她现在进行强化接种;

      3)我不认为,我带女儿参加强化免疫,会对消灭麻疹有帮助,因为现在的强化免疫是无法消灭麻疹的,就像我们没有按WHO计划在2000年消灭脊髓灰质炎一样,这是由于疾病特点和我们的疫苗性能决定的,不是蛮干可以办成的。有关部门应该下大力气去改善疫苗,比如研制局部应用疫苗,配合注射疫苗使用。现在,麻疹疫苗的免疫效果在下降,我认为,是与接种后,人群还需要低强度的隐性感染麻疹病毒,引发局部的保护性免疫,再配合全身性的保护性免疫,有关联的,遗憾的是,我们有关部门宁愿投资数百亿去做HIV疫苗这样还看不到终点的项目,但不愿意做麻疹的深入研究;

      4)我不认为,我女儿现在对于麻疹的免疫状态不能满足她的需要。麻疹疫苗接种后,血清抗体可以维持数年之久,且抗体阴性后,亦不能说明孩子就失去了保护性免疫应答。

      5)我不认为,有迫切地需要给孩子进行加强免疫。因为麻疹疫苗是减毒活疫苗,其发挥作用,甚至可以快于野生感染的病毒,所以,有人认为,只要在孩子接触可以患者2天内,进行疫苗的免疫接种,都可以产生有效的免疫保护。所以,我宁愿在女儿接触了可疑患者后,再根据流行态势,选择是否接种。更何况,如果真的有麻疹大流行,有关部门一定会再次不顾这次是否强化过,而要求大家再次强化接种的。所以,我不着急。

      6)我很担心,接种的安全。我把这个因素放在最后,其实,因为疫苗的不良反应出现几率很小,在合理的预防接种过程中,其危害远远小于其收益。但是,疫苗接种引起的一些极端疾病,是目前人类无法治愈,甚至无法预知和预防的,属于突发性意外。我只有一个孩子,所以,不必要的风险,我就不会承担了。

      所以,如果自愿,我就会拒绝带女儿去强化接种。但是,并非所有家长都应该这么做,因为有些孩子是需要的。例如,5-6岁还未进行麻疹第二针加强免疫的孩子,这次的强化注射,可以代替第二针的加强免疫。还有就是来自偏远地区以及初次接种不能肯定疫苗质量和接种规范的孩子。这些孩子的家长应该带孩子参加这次的预防接种。

      虽然,如果自愿,我不会带孩子参加强化接种。但我认为,以后进行强化接种,应该进行更加细致的准备,首先,应该制定紧急预案,对于可能出现的大规模反应,应该有预备解决处理意见,同时,各区县应该准备专门的制订医院或者病区,收治疫苗的不良反应患者。

      其次,要对疫苗接种后,可能影响的人群进行估计。例如,我看到幼儿老师中,有一位正在怀孕,但疫苗接种后,有些孩子会发生轻症麻疹,尤其这么大规模注射,病毒负荷会增加,可能会影响怀孕的妇女,引起不良反应,对此,应该进行指引和关注。

      最为重要的是,应该对孩子进行全面体检,对家长进行健康指引。既然,强化接种是有计划的,在进行之前,就应该对孩子进行体检,建好健康档案,一旦发生意外,可以及时察觉,及时处理,减少伤害。同时,应该使家长重视疫苗接种,尤其是其意义和可能的不良后果,使其配合接种人员,对孩子进行观察,避免不良反应发生的易感人群,错误接种疫苗。

      最后,经济补偿要到位,不仅应该对认定的不良反应发生者进行补偿,而且应该补偿每位出现发热等一般症状的孩子的家长误工费,以便他们在家中照顾孩子。

      强化免疫是一种非常规的手段,是一种落后的方式,是相对高风险的方式,只是适用用于非洲等极度落后的没有完善计划免疫系统的国家。而我国从解放后,就建立了完善的计划免疫体系,我国消灭天花就是依靠自己的力量,而不靠WHO的帮助计划。所以,我认为,有关部门的决策者应该正确认可上一代人的努力和工作成绩,不要再盲目按照WHO的指引,而不顾我国的具体国情来办事了。

      疫苗接种很必要,也要很慎重,大家必须根据需要,评估风险,自己决定。

      北京大学免疫学系  王月丹  博士

      于学院路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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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i365 于 2010-9-13 09:45 编辑

江西疫苗调查:数十名儿童疑接种麻疹疫苗患病

http://news.sina.com.cn/c/2010-04-07/114920023763.shtml


4月初,江西曝出有3个批次8000支狂犬病疫苗存在问题。然而本报记者独家调查发现,在此之前,江西还有疫苗问题未曾浮出水面。

  本报记者特派江西,经十余天独家调查江西疫苗“异常反应”情况发现,自去年10月,江西省对辖区内8个月大至14周岁的适龄儿童进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后,陆续有接种了疫苗的儿童出现病情,其中大部分为过敏性紫癜,有严重者已经引发肾炎。

  经江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认定,数十位患儿的病情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该过敏性紫癜与疫苗接种有相关性)”。

  2009年的最后一天,江西省卫生厅、财政厅联合制定《江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对患儿进行物质“补偿”。但江西有儿童因疫苗过敏的这一消息并未向全社会公布。同时被认定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病患人数也未公布。本报独家调查初步确认至少有15人,相关人士称,实际病患人数可能超过30人。

  患儿家长认为,不接种疫苗,小孩就不会患上过敏性紫癜,也不会因为激素药的副作用而造成身体出现异常。况且,过敏性紫癜易复发。

  “不管是补偿还是赔偿,我觉得这只是给我们大人的经济补偿,对于小孩的权益,他们的身心受到的伤害,没有任何补偿。”患儿家长担心,孩子的将来,谁来负责?

  县医院治不了的病

  小雨、小宝、小雪、小云等人分别住进了江西省儿童医院,病因是过敏性紫癜

  小雨(化名)今年8岁,安徽六安人。从小就跟着父母,在江西省进贤县文港镇生活。

  2009年10月12日上午,和往常一样,小雨前往学校上课。这天除了上课,还有一个项目——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

  当天下午放学,小雨回到家中,告知父母:“肚子有点痛。”

  这句话没有引起小雨父亲刘效林的重视,他认为小孩偶尔肚子痛很正常。

  直到18日晚上,“爸爸、妈妈,我肚子好痛”的叫声把刘效林从梦中惊醒。这时,他才意识到,问题可能比想象的严重。“小孩整晚弓着腰跪在床上,以减轻腹部的痛苦。”

  这天,小雨的症状,除了腹痛外,浑身上下长满了红点,脚也出现浮肿。

  19日,不敢大意的刘效林把小雨带到进贤县人民医院看病。经过多项检查,医院给出的结论是:腹腔内未见明显肿大,肝、胆、胰、脾无明显异常。

  小雨究竟怎么了?

  刘效林判断,检查都说没事,估计只是感冒了。他将小雨带回家,在文港镇一私人诊所里治疗了三四天后,小雨的病情有所好转。谁知,“诊所比县人民医院好”这句话没说几天,小雨的病又复发了。

  如此反复数次之后,11月13日,小雨的病情更严重了。脚已经肿得穿不了鞋,只要轻轻碰到,就直喊痛。

  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11月14日,刘效林将小雨带到了江西省儿童医院检查。一到医院,刘效林才发现,有许多和小雨一样病情的学生,也在该院的内六科住院。他们来自江西省各个地区。

  远在江西省会南昌200公里以外乐平市7岁的小宝(化名),也遭遇了与小雨类似的病。

  2009年10月20日,他接种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10月24日出现了扁桃体发炎、淋巴结肿大等症状。同样,在当地人民医院和诊所之间徘徊了20多天后,2009年11月18日,他也来到了江西省儿童医院,成为了小雨的病友。

  而距离南昌市更远的石城县,10岁的小雪也有同样的遭遇。

  2009年10月10日接种完疫苗之后,12日,她的身上、脚上、手上,出现大面积红点,在村、乡、县医疗机构治治停停一个月后,县里的医生建议他:带到南昌去看看吧。

  与小雨、小宝、小雪一样,在接种疫苗后,小云(化名)身体不适,出现腹痛、身上出现大面积红点。比他们要幸运的是,她所在的新建县与南昌市很近,“通上了公交”。更幸运的是,在诊所与县医院折腾了几天之后,她找到了新建县中医院的一位老医生。

  这位老医生看了小云的症状后,告诉家长:“这是过敏性紫癜,县里医院治不了,赶紧送省里大医院。”

  小雨、小宝、小雪、小云等人分别住进了江西省儿童医院,病因正是这位老医生所说的“过敏性紫癜”。

  严重的后果

  “整个人胖了好多,脸也圆了。”刘效林说,不仅如此,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8岁女孩,身上竟然长满黑密的汗毛,上嘴唇上,更是长出了黑黑的胡须

  记者从医疗机构获悉,过敏性紫癜是以毛细血管炎为主的变态反应性疾病,因毛细血管脆性和通透性增加,血液外渗,出现皮肤紫癜、黏膜及某些器官出血,并可同时出现皮肤水肿、荨麻疹等其它过敏表现。主要表现有皮肤紫癜,胃肠症状,关节肿痛及泌尿系统症状,严重者出现肾炎,甚至死亡。一般以儿童和青少年较多见。春、秋季节发病较多。

  目前,该病病因尚不清楚,可能由于某种致敏原引起的变态反应所致,但直接致敏原尚不明确。

  患儿入住江西省儿童医院后,每天接受着治疗。小雪的病情要严重许多,由于到省城求医的时间较晚,她已经患上了肾炎。小宝接受常规治疗后,病情不见好转,医生给他做了血透……

  在医院住院治疗一段时间之后,患儿基本都出院了。

  然而,他们的身体却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2009年11月28日,小雨出院。为了让她得到更好的照顾,刘效林将她送回了安徽老家。“那时,我放心不下女儿,每天中午、晚上都会打电话回家,询问情况。”刘效林说,很快,家里给来的反馈信息是:也没见她多吃东西,但就是不停地长肉,整个人都胖了一圈了。

  今年2月,刘效林回家过春节。出现在他面前的女儿,让他吓了一跳。“整个人胖了好多,脸也圆了。”刘效林说,不仅如此,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8岁女孩,身上竟然长满了黑密的汗毛,上嘴唇上,更是长出了黑黑的胡须。随着免疫力的下降,以前身体很好的小雨,也经常感冒发烧。

  这样的变化,也发生在其他小孩身上。

  “一身的汗毛,女孩子长起了胡子,人胖了好多,10岁的小孩就开始发育。”小云的父亲艾广有说。

  “身上的汗毛很多、很长,人像吹起来的气球,原来水灵灵的小姑娘,现在难看了很多。” 小雪的爷爷赖继文说。

  3月31日,乐平市一出租房里,蔡中君看着玩耍的小宝说:胖了有近10公斤,一身的汗毛。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大家都是一样的病,一样的治疗方法,用了一样的药,也有一样的副作用。”刘效林说。而这是江西省儿童医院的医生向多数同类病人作出的解释。这解释还包括,患儿们用的药,其中很重要的是“泼尼松”之类的激素药。这些症状,只是长期服用激素药的一种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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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i365 于 2010-9-13 09:47 编辑

续前文:

  “结论书”

  盖有江西省疾控中心红章的结论书第二项为调查诊断结论,上面写着: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该过敏性紫癜与疫苗接种有相关性)

  据了解,从2009年10月10日开始,江西省对辖区内8个月大至14周岁的适龄儿童进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以确保该省适龄儿童强化接种率达到95%以上。也就是从这天起,防疫站的医护人员,走进校园,为适龄学生接种疫苗。

  2009年11月14日,刘效林带小雨到江西省儿童医院住院时,这里几十个床位都被先到的患儿住下了,他只能带着小雨,在过道里加床。11月18日入院的小宝,见到了医院的繁忙。“每天都有人入院、出院。过道里住满了人,附加床没了,有些患儿只能住在临时加搭的椅子上。”小宝的父亲蔡中君说,其中,大部分都是小学生,都接种了麻疹疫苗。

  小云到儿童医院住院的时间较早,也引起了疾控部门的重视。11月15日,小云的父亲艾广又拿到了一份盖有江西省疾控中心红章的结论书。据了解,同一天拿到这份结论书的,总共有15人,他们都是接种疫苗后第一批住进儿童医院的患者。

  小宝的父亲蔡中君也拿到了这样一份结论书。上面写明:江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书,江西[2009]第041 号。

  结论书的第一项事由,写着小云由接种疫苗到住院的基本情况,第二项为调查诊断结论,上面写着: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该过敏性紫癜与疫苗接种有相关性)。第三项调查诊断结论依据称,本次接种疫苗全省统一配送,均在有效期内使用;儿童由预防接种单位的有资质的接种人员接种,操作无误;疫苗相关性过敏紫癜一般是在接种疫苗后一周内发生,极少数可能在半月内发生,该病例疾病发生时间与接种时间存在相关性又无其他原因可解释。

  结论书的署名为:江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并盖有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红章。

  据蔡中君说,由于入住儿童医院的时间比较晚,第一批患儿的结论书已经拿到。他赶紧写了份申请,上交江西省疾控中心。“后来没有在医院统一发结论书,都是通过县里的防疫部门转发的。”蔡中君说,他的结论书,是在2009年12月初。

  差不多时间,小雨、小雪的结论书,也都通过当地防疫部门,转发到了他们家长手中。

  “后来总共发了多少人不知道,只知道有许多人拿了。”刘效林说,他不知道江西[2009]第041号是否就代表江西省疾控中心已经下发了41份这样的结论书,但估计这一数字最少也在30个左右。

  补偿办法

  2009年12月31日,江西省卫生厅、财政厅在2009年最后一天,联合制定了《江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

  在学生注射疫苗后的两个多月后,2009年12月31日,江西省卫生厅、财政厅在2009年最后一天,联合制定了《江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下发给各设区市卫生局、财政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医学会。

  《办法》称,此举的目的,是为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工作。其依据,是《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

  与2009年10 月学生统一接种疫苗后出现病情,由“江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认定是否与疫苗有关不同,《办法》中写明,由“县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调查诊断或经设区市级以上医学会鉴定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所涉及的补偿。

  按照《办法》规定,经过治疗恢复正常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给予包括医疗费、陪护误工费、交通费三块补偿。

  其中医疗费:按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对受种者造成的人身损害在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在10万元的限额内实报实销,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后继续治疗的医疗费用,不再补偿。

  对受种者在出现临床表现后2年内其家属(限1人)的陪护误工费,按当事人发病当年江西省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对受种者实际必需使用的交通费,凭据报销,最多不超过1万元。

  此外,以下六种情况不在补偿范围之列: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疫苗质量不合格、接种单位操作不规范、因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心因性反应、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接种后偶合发病、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未如实提供接种禁忌导致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

  刘效林说,按照《办法》规定,除了在诊所中没有开票据的一些花费,他能报销掉给小雨治病的大部分费用,约在1万元左右。

  《办法》后还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书》、《转诊转院申请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申请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通知书》4个附表。刘效林说,目前,他已经按照要求填写了这些表格,并上报给了当地防疫部门。“目前还没拿到钱,据说要等到5、6月份。”刘效林说。拿到了《江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书》的人,都在办这个事,但都在等待。

  患儿的未来

  “不管是补偿还是赔偿,我觉得这只是给我们大人的经济补偿,对于小孩的权益,他们的身心受到的伤害,没有任何补偿。”蔡中君说

  “现在,小雨的病情基本稳定,但过敏性紫癜是很容易复发的。”刘效林说,在没有停药的情况下,小雨都出现过身上起红点,虽然很快就消失了,但让人很不放心。

  “小孩得肾炎不是闹着玩的。”小雪的爷爷赖继文告诉记者,小雪的病情比较严重,第一次儿童医院住了20天院,回家后又复发了,后来再赴南昌,住了9天院。现在,小雪的情况基本稳定,但3月23日,他带着小雪的尿液上儿童医院化验,依然有血尿。

  其他患儿的境况基本相似

  “现在用药量在逐月减少,但医生说起码得用药7、8个月。”小宝的父亲蔡中君说,谁也不能保证,这病以后不复发。

  对于办法中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后继续治疗的医疗费用,不再补偿”规定,患儿学生家长都有异议:“都已经诊断为与疫苗有关了,换句话说,不打疫苗就不会患这个病,ZF应该负责到底。”

  小云的父亲艾广有说,小云患上过敏性紫癜后,他收到了一张拒保通知单。通知单上写明,小云以后因过敏性紫癜引起的其他疾病乃至身故,该公司不再承担赔偿责任。“不仅这一家保险公司,小云已经没办法买到保险了。”艾广有说。

  按照《办法》中所称,所有给患儿的费用,均为补偿,不是赔偿。

  蔡中君认为,现在小孩已经被激素药给坑苦了,长相、身体发育已经混乱,免疫力下降,肾炎患者还可能影响生育。“不管是补偿还是赔偿,我觉得这只是给我们大人的经济补偿,对于小孩的权益,他们的身心受到的伤害,没有任何补偿。”蔡中君说。

(东莞时报 特派江西记者 刘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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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i365 于 2010-9-13 09:47 编辑

转:打疫苗不可贪多求全-----疫苗中的防腐剂—硫柳汞(注:乙基汞)

      医学专家们提醒:疫苗中的防腐剂——硫柳汞,对婴儿的神经发育具有毒性,因此注射疫苗时,不要“贪多求全”。

  硫柳汞为抗微生物剂,从20世纪30年代以来,硫柳汞一直被用于防止细菌和其他微生物污染疫苗。小剂量的硫柳汞可引起过敏反应,大剂量硫柳汞则可引起神经和肾脏毒性,导致婴儿神经发育迟缓。

  鉴于硫柳汞的上述毒性,美国儿科学会和公共卫生署曾于1999年7月8日发表了关于硫柳汞的联合声明,主张逐渐减少在某些疫苗制造工艺和作为疫苗防腐剂的硫柳汞用量,并建议对新生儿避免使用含硫柳汞的乙型肝炎疫苗。美国环境保护局和世界卫生组织为此分别制定出从出生到14周龄之间(大多数婴儿疫苗在此时期内接种),汞的接触安全限度为34微克和159微克。婴儿在出生后14周内通常接受3剂百日咳疫苗接种,则汞的接触为75微克,如果把乙型肝炎疫苗纳入免疫程序,则出生头14周间汞的最高接触量为112.5微克,再加上b型流感疫苗,则汞的总量高达187.5微克,大大超过了各机构制定的最高限值。

  世界卫生组织强调,接种疫苗是预防许多疾病的重要手段,疫苗中硫柳汞的副作用与疾病的危害相比,仍是极其轻微的,因此,为了避免造成现行免疫接种系统出现混乱的局面,世界卫生组织支持继续使用现有疫苗,同时希望各国加紧研制无防腐剂疫苗和联合疫苗,尽可能减少儿童汞接触量,确保儿童健康。(注:个体差异性是很大的,硫柳汞的副作用对某些人的危害极大。)
你和它讲法律,它和你讲政治; 你和它讲政治,它和你讲民意; 你和它讲民意,它和你耍流氓;你和它耍流氓,它和你讲法律。
摘录:

五、哪些儿童不能接种麻疹疫苗

    预防接种前,家长务必如实提供儿童身体健康状况。如果您的孩子有以下情况,不能接种麻疹疫苗: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过敏(具体成分参照麻疹疫苗说明书);

    (2)曾患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阿瑟氏反应、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严重过敏性疾病;

    (3)正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或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

    (4)有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

    (5)曾患或正患多发性神经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脑病、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或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



    六、哪些儿童需要缓种麻疹疫苗

    如果您的孩子有以下情况,暂时不能接种麻疹疫苗,可在以后条件适宜时予以补种:

    (1)3个月内接种过免疫球蛋白;

(2)近期注射过麻疹疫苗或其他减毒活疫苗,需间隔1个月后补种

    (3)强化免疫期间有感冒、发热等症状,待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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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yuhua 发表于 2010-9-13 09:41
呵呵,这事在篱笆讨论了半个多月了,绝大多数都不想打。
你和它讲法律,它和你讲政治; 你和它讲政治,它和你讲民意; 你和它讲民意,它和你耍流氓;你和它耍流氓,它和你讲法律。
其实 我的建议是至少不要频繁接种!
还有小孩子打针稍微比规定时间晚几天打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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