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gi365 于 2010-9-13 09:47 编辑
续前文:
“结论书”
盖有江西省疾控中心红章的结论书第二项为调查诊断结论,上面写着: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该过敏性紫癜与疫苗接种有相关性)
据了解,从2009年10月10日开始,江西省对辖区内8个月大至14周岁的适龄儿童进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以确保该省适龄儿童强化接种率达到95%以上。也就是从这天起,防疫站的医护人员,走进校园,为适龄学生接种疫苗。
2009年11月14日,刘效林带小雨到江西省儿童医院住院时,这里几十个床位都被先到的患儿住下了,他只能带着小雨,在过道里加床。11月18日入院的小宝,见到了医院的繁忙。“每天都有人入院、出院。过道里住满了人,附加床没了,有些患儿只能住在临时加搭的椅子上。”小宝的父亲蔡中君说,其中,大部分都是小学生,都接种了麻疹疫苗。
小云到儿童医院住院的时间较早,也引起了疾控部门的重视。11月15日,小云的父亲艾广又拿到了一份盖有江西省疾控中心红章的结论书。据了解,同一天拿到这份结论书的,总共有15人,他们都是接种疫苗后第一批住进儿童医院的患者。
小宝的父亲蔡中君也拿到了这样一份结论书。上面写明:江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书,江西[2009]第041 号。
结论书的第一项事由,写着小云由接种疫苗到住院的基本情况,第二项为调查诊断结论,上面写着: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该过敏性紫癜与疫苗接种有相关性)。第三项调查诊断结论依据称,本次接种疫苗全省统一配送,均在有效期内使用;儿童由预防接种单位的有资质的接种人员接种,操作无误;疫苗相关性过敏紫癜一般是在接种疫苗后一周内发生,极少数可能在半月内发生,该病例疾病发生时间与接种时间存在相关性又无其他原因可解释。
结论书的署名为:江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并盖有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红章。
据蔡中君说,由于入住儿童医院的时间比较晚,第一批患儿的结论书已经拿到。他赶紧写了份申请,上交江西省疾控中心。“后来没有在医院统一发结论书,都是通过县里的防疫部门转发的。”蔡中君说,他的结论书,是在2009年12月初。
差不多时间,小雨、小雪的结论书,也都通过当地防疫部门,转发到了他们家长手中。
“后来总共发了多少人不知道,只知道有许多人拿了。”刘效林说,他不知道江西[2009]第041号是否就代表江西省疾控中心已经下发了41份这样的结论书,但估计这一数字最少也在30个左右。
补偿办法
2009年12月31日,江西省卫生厅、财政厅在2009年最后一天,联合制定了《江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
在学生注射疫苗后的两个多月后,2009年12月31日,江西省卫生厅、财政厅在2009年最后一天,联合制定了《江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下发给各设区市卫生局、财政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医学会。
《办法》称,此举的目的,是为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工作。其依据,是《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
与2009年10 月学生统一接种疫苗后出现病情,由“江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认定是否与疫苗有关不同,《办法》中写明,由“县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调查诊断或经设区市级以上医学会鉴定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所涉及的补偿。
按照《办法》规定,经过治疗恢复正常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给予包括医疗费、陪护误工费、交通费三块补偿。
其中医疗费:按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对受种者造成的人身损害在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在10万元的限额内实报实销,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后继续治疗的医疗费用,不再补偿。
对受种者在出现临床表现后2年内其家属(限1人)的陪护误工费,按当事人发病当年江西省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对受种者实际必需使用的交通费,凭据报销,最多不超过1万元。
此外,以下六种情况不在补偿范围之列: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疫苗质量不合格、接种单位操作不规范、因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心因性反应、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接种后偶合发病、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未如实提供接种禁忌导致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
刘效林说,按照《办法》规定,除了在诊所中没有开票据的一些花费,他能报销掉给小雨治病的大部分费用,约在1万元左右。
《办法》后还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书》、《转诊转院申请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申请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通知书》4个附表。刘效林说,目前,他已经按照要求填写了这些表格,并上报给了当地防疫部门。“目前还没拿到钱,据说要等到5、6月份。”刘效林说。拿到了《江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书》的人,都在办这个事,但都在等待。
患儿的未来
“不管是补偿还是赔偿,我觉得这只是给我们大人的经济补偿,对于小孩的权益,他们的身心受到的伤害,没有任何补偿。”蔡中君说
“现在,小雨的病情基本稳定,但过敏性紫癜是很容易复发的。”刘效林说,在没有停药的情况下,小雨都出现过身上起红点,虽然很快就消失了,但让人很不放心。
“小孩得肾炎不是闹着玩的。”小雪的爷爷赖继文告诉记者,小雪的病情比较严重,第一次儿童医院住了20天院,回家后又复发了,后来再赴南昌,住了9天院。现在,小雪的情况基本稳定,但3月23日,他带着小雪的尿液上儿童医院化验,依然有血尿。
其他患儿的境况基本相似
“现在用药量在逐月减少,但医生说起码得用药7、8个月。”小宝的父亲蔡中君说,谁也不能保证,这病以后不复发。
对于办法中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后继续治疗的医疗费用,不再补偿”规定,患儿学生家长都有异议:“都已经诊断为与疫苗有关了,换句话说,不打疫苗就不会患这个病,ZF应该负责到底。”
小云的父亲艾广有说,小云患上过敏性紫癜后,他收到了一张拒保通知单。通知单上写明,小云以后因过敏性紫癜引起的其他疾病乃至身故,该公司不再承担赔偿责任。“不仅这一家保险公司,小云已经没办法买到保险了。”艾广有说。
按照《办法》中所称,所有给患儿的费用,均为补偿,不是赔偿。
蔡中君认为,现在小孩已经被激素药给坑苦了,长相、身体发育已经混乱,免疫力下降,肾炎患者还可能影响生育。“不管是补偿还是赔偿,我觉得这只是给我们大人的经济补偿,对于小孩的权益,他们的身心受到的伤害,没有任何补偿。”蔡中君说。
(东莞时报 特派江西记者 刘学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