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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槟河畔] 顶楼的业主请注意

相信很多朋友都像我一样,因为顶楼送露台,觉得很方便,但是有没有考虑过,通往楼顶的门就像自家的门一样,在里面进行控制的,等于形同虚设,任何人轻易就可以走到楼顶,重点:任何人就轻易可以到达你家露台,也就意味着,楼顶人家都是非常不安全的!我表弟,对我家露台做了个试验:我表弟(大概也就165CM高,嘿嘿其实有点矮了)分两步,第一步,第二步.......细节我就不说了,总共不到三分钟,其中还因为我弟不是专业人士,掂量犹豫选地形花了点时间!就到达我家!两个字:“担心”!
我觉得KFS很多情况下只是走形式,好象糊弄过去就行,对于此情况,确视而不见!顶楼其实比一楼二楼更不安全,一楼二楼,经常有人经过,加上周围大楼,楼上楼下也有几十户人家,被发现的几率比较大,而楼顶,随便一个人上去了,没任何人在意,真从楼顶跳到你家,也没什么人留意到!对某些人来说,实在是太方便也很安全!为什么KFS就不能注意到此问题,就象有人在前面帖子里谈到的,放在空房子的东西居然能不翼而飞!防盗门是一个问题,住在顶楼的,这其实也是个大问题!
为什么我们买了KFS的房子,KFS却连最基本的安全都不能给我们!就不能让我们有一个安心的安全的家?
顶楼的住户们,对此你们有什么建议?在不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一楼二楼都加装了红外线和控制室联网了,同样,为什么顶楼却什么都没有?我们家的安全谁确保?所以我要求所有顶楼也要求加装一套设施以保障顶楼住户的安全!有什么建议可以提出讨论!
希望我们的嘉城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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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规定,顶楼的露台是属于公共部分的。
拉电网,楔钉子,装红外线报警器,装探头........
顶楼实际上是不设防区,保安不可能去楼顶巡逻,大家一定要加装防盗设施!
原帖由 gi365 于 2007-4-23 09:46 发表
根据物权法规定,顶楼的露台是属于公共部分的。
露台设在业主购买房屋的区域里面,这个也属公共部分?
那是要小心点了, 门窗一定要关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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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看到网上有文章说:以后底层送花园、顶层送露台之类的做法在物权法出台以后就不行了,开发商要研究新策略。
偶就是顶楼
KFS是钻了空子,到时候又是业主倒霉.如果过了10月之后.
我是爱琴海顶楼的,找物业协商过,他们只同意让搭阳光房,连防盗窗都不让装,说是影响外观.这个问题一直没解决.不知道香槟有没有人找过物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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